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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註冊」多漏洞 重新諮詢謀共識(文:陳沛然) (09:00)

政府以本地醫生不足為由,早前提出《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容許香港永久居民中非本地(海外和中國內地)的醫科畢業生,不用考試也可回港有限度執業,豈料在草案審議途中,政府突然於上月31日提出3項新的修訂,把原先放寬來港執業的所有限制幾乎完全一筆勾銷,進一步降低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專業水平的門檻,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曾承諾只准香港永久居民申請

首先,讓我簡單回顧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在5月18日記者會上的講話。她當日公布條例草案時,表明在現行《醫生註冊條例》下開闢新途徑——「特別註冊」,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這做法其實已等於置專業自主於不顧,但尚有四重關卡要過:一、申請人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二、須持有獲承認的醫學資格,並在頒授該等醫學資格的醫學院所在的任何國家/地區已註冊為醫生,以確保吸納的醫生的質素;三、須獲香港公營機構(包括醫管局、衛生署、香港大學或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聘請為全職醫生,並在取得專科醫生資格後,繼續以特別註冊醫生的身分在這些公營醫療機構工作最少5年;四、僱用他們的公營醫療機構確認在他們5年或以上的服務期間,其擔任醫生的服務屬令人滿意及稱職。

在上述新途徑下,如非本地培訓醫生在其執業行醫的國家/地區已獲專科醫生資歷,而有關資歷獲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醫專)認可,則須於公營醫療機構最少工作5年,並通過在職評核,方可申請正式註冊。至於那些尚未在其執業行醫的國家接受專科培訓者,必須在香港完成整全的專科培訓。而且,局長表示會成立特別註冊委員會,制定獲承認的醫學資格名單(即後來在審議醫生註冊條例修訂草案委員會上宣稱的全球100間醫學院名單),名單亦會每3年檢討一次。然而,食物及衛生局長卻有一項無上職權——可直接向委員會的工作發出指令,等於隨時可插手醫生專業資格的審議程序。

缺乏諮詢下推出三大修訂

可是,陳局長在8月31日的記者會就上述政策來個急轉彎,卻又表示,法案委員會已召開3次會議,「進度良好」,令人更難明最新修訂的論據。她提出了3項主要修訂:一、放寬資格至涵蓋持有認可醫學資格及專科資格的非香港永久居民醫生;二、容許非本地培訓的香港永久居民醫科畢業生,未曾實習也可在香港參加執業資格試;三、為具備專科資格的有限度註冊醫生提供銜接安排,以加入特別註冊制度。換言之,除了條例草案名稱不變之外,內容作出了翻天覆地的改變,而且還要事前密不透風,缺乏諮詢醫學界下推出現時的三大修訂。當局原先信誓旦旦的承諾,像黑板上的粉筆字,早已抹得一乾二淨,還可以臉不紅、耳不赤地把「公眾利益」作托詞,為推倒重來的做法找藉口。但「公眾利益」具體所指的是什麼?又怎可確保醫學專業質素?有否考慮病人的切身利益?

審批標準如何?會否再搬龍門?

其實,醫學界對政府欲透過今次修例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並非如某位立法會同事所言,擔心被搶飯碗。我們憂慮的是:醫生的專業水平能否得以維持?新修訂是否公平和有效?市民的健康又如何得以充分保障?但觀乎政府最新修訂,關鍵在於破壞現時行之有效的專業制度:誰會作出審批?審批的標準如何?政府會否再搬龍門,降低非本地培訓醫生必須符合的專業水平?只可惜,在長官意志、唯我獨尊精神下的修例,根本缺乏誠意,也無法做到《基本法》第142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保留原有的專業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評審各種專業的執業資格的辦法」。要是專業水平不保,輸入更多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只會是劣幣驅逐良幣,令我們的醫療體制崩潰下去。

有限度註冊制度欠認受性

對於政府建議為有限度註冊醫生提供銜接安排,加入特別註冊制度,我早於2017年一個關於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的會議上,提出有限度註冊醫生的問題,時任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答覆指,截至2016年底,共有29名有限度註冊醫生於香港大學工作,52名於中文大學工作,當中來自格魯吉亞、斯里蘭卡、巴林、阿曼和尼泊爾等地(註1),他們不是在公立醫院工作,無助解決公院人手壓力。他們因未考獲本港的執業試,故只能以有限度註冊在港從事醫學院的教學、研究工作或執行醫院工作。而醫管局醫生短缺人數達300名,實情是由2011年至2017年6月底(註2),當局共拒絕了343個非本地培訓醫生的求職申請,箇中原委是否說明申請人專業水平不達標,未能符合駐院醫生的條件?

於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1月13日,我分別先後進行3次問卷調查,就香港醫委會改革收集市民、全港醫生,以及選舉委員會醫學界界別分組選舉候選人的意見。結果是大部分市民(78%)、醫生(83%)和醫學界選委候選人(85%),都反對海外同內地醫生可以透過有限度註冊方式,即毋須考試在香港執業。這反映有限度註冊制度欠認受性,而最新的修訂,更是一再倒退的方案!

本辦事處最新的一項意見調查,於今年6月就《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訪問全港醫生、牙醫、醫科生及牙科學生,共收回2102份有效問卷,近八成(79.1%)受訪者反對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只有一成人贊成(11.9%)。而427名受訪的醫科生中,超過九成半人(96%)表示反對。

政府現時最新修訂卻容許非本地培訓醫生不用實習也可參加執業試,如何令本地兩所大學的醫科生相信新安排的標準是同樣客觀、嚴謹和公平?是同樣經得起考驗?政府是否也鼓勵他們隨時轉赴海外升學,再用特別註冊途徑返港執業?若政府一意孤行,恐怕令人才流失!

我認為政府最新的安排是斷錯症開錯藥,對解決本港公營醫療系統人手短缺只會帶來嚴重後果。一如某位建制派議員忠告政府,「勿有權便用盡,大石壓死蟹……來個高壓政策」。我衷心希望政府細心聆聽同業的聲音,徹底檢視挽留人才的具體方法,重新廣泛諮詢醫學界、各持份者及市民大眾,一起謀求共識。

註1:bit.ly/2WQTkfj

註2:bit.ly/38M27RK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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