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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亂放→有權亂使→自製亂源(文:劉銳紹) (09:00)

此文的內容源自《明報》8月30日中國版一則新聞:網民「tomo醬醬」發帖稱,其母3月接種國藥北京生物的新冠疫苗後出現紫癜,6月去世。帳號「Shine季浩洋」的微博監督員指該網民「涉嫌揑造故事博取熱度同情來進行非法詐騙,並且對國家造成不利影響,已被拘留」;季浩洋還說對該網民「封號」,並配合警方調查。「tomo醬醬」只有公布實情以證清白。微博官方稱,監督員發布未經證實的不當言論,誤導其他用戶,造成惡劣影響,已清退涉事監督員並永久禁言。

在官方眼中,這類新聞也許只是小事一樁,但在民間看來,卻是冰山一角而已。不妨由小見大,見微知著,以窺全豹。其實,這類事情反映了很多中國特色的現象。

(1)權力濫放到參差不齊的人手上

官方為了確保一切穩定,把所有不穩定因素扼殺於萌芽狀態,經常把「監督權力」下放到基層,但承接責任的人是否有足夠水平,能夠精準地執行工作?則是上級難以確保的事。對承責和承辦的人來說,只要滿足權力來源的要求,即可得到欣賞或其他利益,就會出現「盡力而為」的傾向,有時更是「去到盡」的濫權。實際效果就是:大棍交到參差不齊的人手上,自然出現橫掃一切的旋風。

這種情况非常普遍,例如曾引起爭議的「朝陽大媽」現象(胡亂舉報,影響社會和睦鄰關係)、疫情之前的李文亮事件(向同袍轉發有關信息而被指摘),近期又有補習老師被叉頸帶走的事例(官方事後也承認粗疏),在多件事上都反映「有權盡用,不怕濫用」的心態,平時則表現為「有權不用,過時作廢」,完全不理引起民怨的反效果。

(2)寧左勿右變成「理直氣壯」的權杖

上述弊病經常誤事,為什麼到今天還順理成章地延續下去?這就涉及靈魂深處的思維模式了。在中國的政治文化裏,「左」的做法一向是主導力量,如果出了事,頂多是方法上的失誤,而不是錯,更不是罪;假如事後被追究或責難,只要按照最新的風向辦事,或自我檢討,略為歉疚,跟着表示「日後認真學習,努力掌握中央精神」,往往又可以政治過關了。這種文化已深深植根在中國的政治生活裏,還滲透在日常生活中;有機心者可以藉此作為放箭或擋箭之用,一般人也習以為常,皆因「右」是死亡之路,而「左」則是生存之道。

况且,「左」的行為可以反映「政治覺悟高」、「有足夠的政治敏感度」,是「政治正確的必備條件」。所以,寧左勿右就更加理直氣壯,令人一往無前。

據季浩洋解釋,他是為了「避免事情發酵到外媒」,「任何人不得繼續散播疫苗問題,任何人有權發布評論,但不得私自下結論」。且看,他的出發點是多麼的「正義」,多麼「立心為公」,符合國家政策。所以,他雖然道了歉,但仍然感到自己的行為是應該被理解的。其實,這是官方把判斷以至裁決的權力交到不具水平的人手上,跟着又讓他們感到自己「義正辭嚴」,於是製造了內耗的危機。

更有甚者,「左」在中國毋須準備什麼政治成本,也不需付出什麼政治代價;而且,即使「左」了,甚至造成巨大的傷害,也不需向後果負責,在一般情况下更不會受到嚴懲。這才是致命之處。

(3)「政治任務」竟然有指標?

這次「季浩洋事件」還暴露了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據網民發布微博截圖揭發,季浩洋曾稱自己有「舉報任務」,微博對監督員有規定,每月要達到一定舉報違規帖文數量;換言之,就是有「舉報指標」,而執行任務的人經常要以「達標」為目標。用香港的話說,就是要「篤數」或「湊數」。這也造就了為「篤數」而「篤灰」的陷阱。

其實,這種定下指標的政治文化是歷來掌權者加強控制的手段,目的是要製造政治張力,產生阻嚇作用。1980年代,北京市政府為了確保重要時刻(例如舉行黨大會)的保安工作萬無一失,一般都會在活動之前來一次「大進宮」,把指定數量的可疑人士或積犯收押起來,防止他們在活動期間犯事。被扣押的人知道,這是官方為了「達標」的手法,不怕浪費公帑,把無謂的人關起來;如果自己沒有真正犯罪,活動結束後就會放人,所以把被扣押的時候稱為「進宮」(享受公家茶飯)。

這種寧濫毋缺的文化其來有自,早在延安時期的「搶救運動」,康生聽說有國民黨特務混入延安,為了防止內部有人與之聯繫,立即制定一批「特務和漢奸」的名單,打「O」符號的都要抓起來,用「.」圓點符號的人則送行政學院集訓(見郝在今《中國秘密戰》)。到了今天,中共表示已由革命黨轉為執政黨,敵我鬥爭的意識不再無限上綱,但其潛意識卻揮之不去。事實上,如果那種「指標文化」繼續存在,已是一種間接的推動力,令需要「達標」的人趨之若鶩。

上述三點,演活了一個怪圈:先是有權的人胡亂把權力和責任交給不能勝任的人手上,後者跟着有權亂用,實際就是自製亂源;當出現「亂子」後,官方更需要執行任務的人有更大的權力,才能「牢牢掌握控制權」。這樣周而復始,只會鑽向愈來愈緊的死角,官方不得安穩,民間不得安逸,執行任務的人則可以坐享其利(如果沒有像季浩洋那樣遭反駁和被揭發的話)。

也許官方認為,季浩洋事件只是個別事件,而且微博官方已作出正確處理(但它還未澄清是否有「舉報任務」的規定),不應誇大其事。但從民間的角度看,沒有被揭發的同類事件有多少呢?不得而知,但肯定不少。可見,一次事件已觸發民間的強烈反彈,積累多次同類事件就更會危機四伏,故須慎之。

再看近一點,這種文化會否擴大到香港來?倒是值得關注。近期,一些市民認為是雞毛蒜皮的事,往往成為「政治精忠者」認為「必須監督」的事例,連建制派的元老級人馬也受到不點名的批評。這種內耗無限擴大,又豈是香港之福?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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