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文摘

專業團體「政治化」 無異於玩火自焚(文:陳志豪) (09:00)

眾所周知,香港社會「泛政治化」問題嚴重,政治鬥爭不僅存在於公共選舉之中,甚至蔓延至各專業團體,導致不少專業機構也被「異化」為政治組織,在社會發揮着政治作用。前幾天,特區政府教育局宣布全面終止與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的工作關係,否定教協作為教育專業團體的地位,原因就是教協近年的言論和行徑往往與教育專業不符,本質上與政治團體無異,可謂打響了特區政府在專業界別撥亂反正的重要一槍。

教協和大律師公會嚴重泛政治化

嚴重泛政治化的專業界別不僅有教育界,還有法律界。自2018年戴啟思參選並出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以來,公會多次發表政治性質的聲明,和內地法律界的聯繫也因此斷絕,就連與北京大學合辦的普通法課程亦停辦;2021年初,有英國政黨背景的夏博義甫接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就對《香港國安法》大放厥詞,引發不少爭議。

兩位公會主席偏頗的政治立場,令不少大律師心生不滿。2019年10月,時任公會副主席、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因不能認同公會對反修例示威者的暴行保持沉默,憤然辭去公會副主席等所有職務;早前資深大律師包智力辭去公會執委職務,也被外界解讀為其不滿夏博義的政治立場;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譚允芝日前出席論壇時亦表示,大律師公會自2018年經歷一場「政治化的選舉」後,與內地已沒有聯繫,形容十分可惜,指情况令大律師無奈下要「單打獨鬥」,希望律師會不會步此後塵。基於大律師公會已經被激進政治勢力騎劫,借鑑教協的例子,若未來特區政府取消和大律師公會的交流合作,甚至否定大律師公會的法定地位,也非師出無名。

自主規管非理所當然

相同的問題也正蔓延至香港律師會。月底的律師會理事改選在即,被視為「黃營」的所謂「開明派」有機會取代「專業派」,主導理事會,令不少事務律師擔憂律師會將因此失去發牌、規管律師行及律師等權力。這種擔憂不無道理,畢竟特區政府近期已經採取若干行動,收回原本由專業團體行使的權力: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已展開立法,將會計師公會就非上市公司核數師的查察、調查及處分權力交至財務匯報局;而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可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條例草案,也已交立法會審議。可見,倘若政府「嚴正」起來,絕對不缺乏收回或約束專業團體之法定權力的手段和機制。

容讓包括法律界在內的專業團體實行自主規管,並非理所當然。舉例而言,英國2007年通過了《法律服務法》,將一直以來屬於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會的監管事務律師的權力,交由新成立的律師管理局(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行使,且律師管理局還受到獨立法定機構「法律服務委員會」(Legal Services Board)的監督,實現了代表團體(Representative Body)和監管機構(Regulatory Body)的分離;有本港業界人士也指出,澳洲及加拿大部分省份也已實施類似模式。

專業團體應遠離政治

各專業團體之所以被委以自我監管等公共權力,固然和特區政府「小政府」的特點有關,但說到底,是建制及公眾相信該團體能緊守專業規範,不偏不倚地行事。而專業團體政治化,必定動搖政權機關及公眾的信任,無異於玩火自焚。有教協和大律師公會的前車之鑑,香港的各專業團體和專業人士應當自覺聚焦專業事務,遠離政治,避免專業團體淪為政治團體,繼而失去專業團體既有的光環和法定權力。

作者是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香港政協青年聯會常務副主席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文摘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