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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寶龍說管治者的能力(文:狄志遠、黃俊瑯) (09:00)

夏寶龍就《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的講話,最重要的信息是,特區政府(管治者)是時候要有所表現。在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的背景下,夏主任談國安是切題的,但其實他更多發言內容在對管治者的期盼,更提出管治者需具備的能力,包括:對一國兩制立場要堅定;對解決社會問題有擔當作為;要辦實事為民愛民;能團結各方具感召力;履職盡責有責任心。夏主任的提點似乎是針對特區政府的弱點,當然提及的管治者應包括在立法會佔大比數的建制派議員。

似暗示港府不夠決心處理房屋問題

夏寶龍過往曾任浙江省長及書記,對地方管理有豐富經驗,相信中央任命夏為港澳辦主任,就是希望藉他過往在地方管理的經驗,更到位去處理香港問題。他肯定有一套地方管治的想法及手段。過往中央官員對特區政府的訓示都是提出一些原則性及方向性的提點,例如處理好深層次矛盾、止暴制亂、行穩致遠等,但今次夏主任對香港管治者的提點相當具體,不單愛國,還要對社會有承擔、能團結各方、能解決問題。

以房屋問題為例,夏寶龍提出:「大家揪心的住房問題必將得到極大改善,將告別劏房、『籠屋』」。似乎夏主任是暗示特區政府處理房屋問題不夠決心,沒有明確目標,所以他提出「告別劏房、『籠屋』」,這是他加諸特區政府的目標,這也應是中央首次向特區政府提出如此的硬指標。

提點相當具體 不止期盼而是命令

在內地的管治模式,地方政府除自行制定地方發展目標,中央對各地區都有一定的期盼及指標,如果地方官員表現未如中央的要求,後果可以是下台。在管理疫情方面,如果有某省市未能控制得宜,官員便立即下台,所以中央下達的不止是期盼,而是命令。今次夏主任的發言提出4個期盼,第一個就是要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

這些年來,大家都表示要解決香港房屋問題,特首也曾多次表示房屋是重中之重。大家都話要搞好房屋,結果是輪候公屋時間愈來愈長,住劏房的人愈來愈多,買樓愈來愈難,這樣下去,是不能解決這個深層次矛盾。近日記者問特首有什麼具體措施解決劏房籠屋問題時,她表示:「在房屋問題上,要真正『開天闢地』製造土地是需要全社會動員」,但沒有詳細交代具體措施,沒有回應如何達至夏主任對房屋問題的期盼。當然,開拓土地困難重重,所以才要政府能擔當,有所作為,顯示解決問題的能力。如果特區政府仍然只懂走程序,只為政策服務,房屋問題只會愈來愈困擾。那不能配合夏主任所期盼的「得到極大改善」。

管治者表現若未如預期 問責是必然

中央為特區政府能更有效施政,訂立國安法;中央為排除激進聲音在立法會的阻力,制定完善選舉制度。現在夏寶龍將個波交回特區政府,要它發揮積極的管治作用。特首及各政策局長是香港的主要管治者,夏主任要求他們能擔當、能為民、能團結、能盡責。相信這些不是一般的期盼,是中央的要求,去到底,令香港走向發展,是特區政府的責任及任務,今時今日,如果管治者表現未如預期,問責是必然的事。

作者狄志遠是新思維主席,黃俊瑯是新思維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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