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文摘

讓學生組織重回正軌(文:黃俊瑯) (09:00)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因通過的議案觸發軒然大波,從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及部門、港大校委會主席等先後發表聲明,到學生會的組織致歉辭職、內部屬會分別闡述立場,以至港大校方正式不承認學生會的存在地位,事件在社會引起廣泛的討論,社會各界也作出反應,表示不同意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的做法。事件可謂引起社會震盪。在過去一段時間,客觀條件形成大專學生組織被一般認為是社運組織主要骨幹,令學生組織的存在顯得有爭議,而社會亦普遍認為學生在立場上不應與各類暴力事件掛鈎。不過,大專院校學生會歷史悠久,有適當的認受性。加上,在教育層面上,要問的是:DQ學生組織是處理這次政治問題最好的方法嗎?

大專學生組織的功能

在討論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悼念議案前,筆者認為可先了解大專學生組織的基本運作模式及架構。一般社會觀感認為學生組織是「隱性政治團體」,但其在校園能貢獻及服務的功能的確不少。一般曾擔任過學生組織工作的朋友也了解,其實一般組織分為幾個工作層面:內務及會務負責整個學生會大大小小的行政及活動工作,從屬會院會系會等組織的工作協調、大型活動的舉行,至處理會員投訴等;校政校務亦涉及大學多個委員會的整體發展、作為學生代表的諮詢工作等;另外就是外務工作,主要以對外溝通及社會議題倡議為主。大專院校學生組織某程度上分工仔細清晰,每年「上莊」或當組織義工的同學少則數百,多則上千,在大學生涯或個人能力培養而言,絕對是一個重要的搖籃。因此,在港大公布不承認學生會獨立社團註冊地位的時候,可考慮「有史以來」學生組織對大學及同學帶來的好處。

論悼念事件:有震懾力,已汲取應有教訓

從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這件事情來看,筆者有3個觀點:

第一,同學和幹事們已受到社會各界,特別是權力機關的批評和壓力,而作出迅速的反應及道歉,大學應該重視從教育角度來處理同學不成熟的社會價值觀。相信事情發展至今,相關同學已汲取應有的教訓。

第二,在《港區國安法》通過以後,對學界特別是大專學生組織震懾力已經足夠,包括大學生近年「上莊」的誘因減退、學生組織對於社會近年影響力減少等,不需要完全取締學生會組織。

第三,過去學生組織以選舉產生,在體制內肩負起學生代表的角色,擔起不少服務及監察的作用,在學生事務、大學校園管治等領域,都是必不可少的元素,也不難看到不少大學校方與學生會共同推動的項目;同時大專學生組織也常在專業領域的社會議題,包括高等教育政策,出謀獻策,為大專學生爭取福利。因此,包括港大學生會在內的各院校學生組織,從歷史上也有存在的空間,應該一籃子考慮其定位。

學校是給予機會的地方 DQ不是最好選擇

近年香港社會特別強調教育及青年發展是重中之重,而筆者認為「全人發展」就是重點。每個年輕人的個人成長發展走來,肯定會遇上不少挑戰及困惑。

當然,這次學生組織的表現觸碰了社會底線,但在教育角度,在校園應該給予機會。常言道知錯能改,「改」是重要。我們應該給予年輕人包容度,在闡明原則及讓同學了解整體價值觀後,應該給予空間及機會,才是有效推動高等教育及本地青年發展的基礎。而DQ學生組織及相關學生,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加上學生組織有數十年甚至逾百年的歷史,從定位和認受上有着重要位置。

因此,在整體社會考量、教育及青年發展的前提下,筆者希望港大校方重新考慮對學生會定位的決定,同時也呼籲其他大學管理層及學生組織加強聯繫及溝通,在整體學生利益的大前提下,尋求最大默契和共識,讓學生組織重回正軌,持續向前發展。

作者是新思維副主席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文摘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