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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區議員 必須掃出議會!(文:丘健和) (09:00)

立法會於今年5月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規定區議員納入「公職人員」之列,並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正當據報特區政府將於本月內安排區議員宣誓之際,約200名「黑暴」區議員紛紛在此時「跳船」鬧辭職,更有多區區議會出現正副主席懸空情况。昔日他們高呼「齊上齊落」之類的豪情壯語,如今卻成為空話。

退黨、解散、辭職潮 反映投機本質

據悉政府除了安排區議員宣誓外,同時擬定涉及違誓或宣誓無效的「負面清單」,包括以下4類行為:(1)曾參與反對派初選、借出議辦作初選票站;(2)簽署「墨落無悔」抗爭派立場聲明書;(3)支持外國對港施以制裁;(4)於議辦及公眾場合展示「港獨」標語等,有關區議員將不獲安排宣誓,並會失去議席。

自從公職條例草案修訂通過後,觀乎黑暴區議員連月以來的退黨潮、解散潮,以至近日的辭職潮,凡此種種反映他們充滿機會主義、政治投機的本質。由於公民黨及新民主同盟是以整個政黨名義聯署「墨落無悔」聲明,他們不少區議員為求在宣誓蒙混過關保住議席,於是紛紛「割席」退黨,甚至解散政黨企圖「保平安」,這未免是自欺欺人。

政府敲定區議員宣誓「負面清單」,他們不僅會被取消資格,還須向政府償還自去年1月上任至今的酬金及津貼;但如果他們在政府行動前已辭職,則不會被追討酬津。他們為了「止蝕」逃避政府追討酬金及津貼,不惜背棄選民,必須予以譴責!

宣誓作為試金石 正好撥亂反正

事實上,這些黑暴區議員違反的豈止上述「四宗罪」?觀乎今屆區議會一年半以來的運作,他們的表現可謂罄竹難書!

自從2019年黑暴藉着修例風波,不斷在社會鼓吹暴力仇恨,吃着「人血饅頭」奪得席位後,區議會不斷發生荒腔走板的鬧劇,淪為黑暴基地,例如區議員拒絕服務政見不同的市民;也有在會議上以粗言穢語侮辱官員;舉行「跨區聯合會議」討論《港區國安法》立法;至於會議期間公然飲酒更不在話下。顯而易見,在黑暴區議員的把持下,區議會已無法正常履行地方行政職能,如今政府透過宣誓作為對區議員的試金石,將黑暴掃出議會,讓「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到實處,正好是撥亂反正、興利除弊之舉。

應改革地方行政 回到「97條」框架

中央政府出手完善選舉制度,主要針對行政長官、選委會及立法會選舉;然而對區議會則着墨甚少,但這並不代表區議會就不用改革。

區議會最為人詬病之處,就是選區過小,人口基數過低,造成了以下的惡果:

(1)社區「碎片化」,選區過小局限了區議員的思維,他們為了爭取小區居民支持,往往各家自掃門前雪,未能提出宏觀的社區政策倡議;

(2)「鄰避(Not-In-My-Back-Yard, NIMBY)」效應盛行,每當遇上具爭議、不受歡迎的設施(如焚化爐、骨灰龕等),區議員必然反對到底,往往置全港整體利益於不顧,近年甚至連公屋、學校都反對興建;

(3)居民組織變得更政治化,有意參選人士只須控制選區內屋邨互委會、私人屋苑的業委會及業主立案法團等,就能夠大大增加議席勝算。每當屋苑進行定期維修保養,需要向業主集資時,各方政治勢力伺機染指屋苑管理事務,不斷在社區造謠抹黑煽動仇恨,甚至要對簿公堂,造成社區治理失效。

地區行政計劃已推行了將近40年,加上近年來黑暴肆虐引發的亂象,實在有全面檢討的必要。特區政府理應把握契機,結構性改革地方行政,讓區議會重新回到基本法第97條的框架,履行非政權性的地區管理及其他事務諮詢的職能。

作者是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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