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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公僕受款待 縱首長享奢華(文:劉進圖) (09:00)

保安局、入境處及海關3名高官接受款待,於灣仔一私人高級會所享用豪華晚宴,因違反限聚令被票控一事,保安局日前發聲明指晚宴是「普通社交聚會」,菜式是「一般火鍋食材」,特首林鄭月娥周日也為3人辯解,說3人事先不知道菜單,不能看見有塊鮑魚便起身離開,3人已承擔法律後果及致歉,事件應告一段落。特區政府高層如此淡化事件,予公眾的印象是護短徇私,給公務員看到的香港官場新風氣則是:禁公僕受款待,縱首長享奢華。

真的是「普通社交聚會」?

在灣仔那高級私人會所舉行的晚宴,真的是「普通社交聚會」嗎?從傳媒的報道來看,當晚飯局的主角,除了3名保安高官,就是內地房地產商恒大集團在香港的負責人,包括恒大香港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陳奮。內房企業高管的飯局,一下子請到3名保安系統高官同時出席,這能說是普通社交聚會嗎?如果說這種宴請沒有問題,高官可以自由出席,那麼,其他香港發展商搞飯局,或者內地房產商搞飯局,保安高官們是否也會畀面出席?

房地產商人手上有的是錢,喜歡聘用退休高官,尤其曾從事地政建築或保安事務的,過去例子不少,這些保安高官出席飯局所謀求的人脈關係,到底是為了促進保安工作,還是為了自己退休後的事業鋪路?入境處長和海關關長都是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掌握香港國安工作機密,與私人企業高層吃喝玩樂之時,可會無意中泄露玄機?恒大集團近年債務纏身,引入好些在股壇叱咤風雲的富豪作主要股東,保安高官與這家企業的代表密室談天,難道不怕惹人閒話?

吃的是「一般火鍋食材」?

在灣仔那名為吉祥薈的高級私人會所舉行的晚宴,吃的是「一般火鍋食材」嗎?網上廣泛流傳的吉祥薈火鍋菜單,全是頂級食材,什麼澳洲野生花龍蝦刺身、鹿兒島A4和牛,五人套餐每位收費3380元,未計加一酒水,通常享用這種級別食材,佐餐的酒也絕不會便宜,不是法國頂級葡萄酒,就是中國限量生產的茅台。

按照公務員日常遵行的酬酢指引,晚飯開支一般每人每餐上限數百元。終審法院在冼錦華案中形容,一餐逾6000元的6人晚飯已是「奢華晚宴」(a lavish dinner)。保安局居然敢說吉祥薈晚宴吃的是一般火鍋食材,只是普通私人聚會,完全迴避了高官接受豪華款待的事實!

特首說高官事先不知菜價,難道這3位高官是無知小孩?秘書稍為問一兩句,或是上網查找,就能知道這類高級私人會所的晚宴檔次,豈用出席時觀察席間是否有鮑魚?按照特首這個新邏輯,日後商界宴請公務員,是否只要菜單保密,就能合法地以美酒佳餚籠絡公務員?

有否顧及公僕規例、官員守則?

《公務員事務規例》清楚列明,公務員不應接受過分慷慨、豐厚或頻密的款待,任何款待若可能令公眾認為有利益衝突,或使人認為履行公務時可能有偏袒,或損害政府聲譽,都不應接受。區嘉宏和鄧以海都受這規例管束,若他們可以享用吉祥薈那樣的商界款待,入境處和海關屬下各級公僕將如何理解規例?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部門首長若接受奢華款待不受追究,如何管束部隊成員廉潔奉公嚴守紀律?

區志光身為副保安局長,受政治任命官員守則約束,守則也訂明決定應否接受款待時,必須顧及到諸如款待性質是否奢華或過度、官員與宴請者的關係,以及宴請者或已知出席者的品德或聲譽,還須顧及公眾觀感,避免令官員或政府聲名受損。區志光有顧及這些嗎?

特首對3名高官接受豪華款待,若不作任何追究處分,只會坐實公務員和公眾的惡劣觀感,認定政府護短偏私,縱容高官擁抱腐敗文化。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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