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吠的狗不咬人 咬人的狗不吠(文:鄭立) (09:00)

不正當的仇恨可以非議,但仇恨本身並不是一個錯誤。人受了身體傷害,受了不公平的對待,被人欺壓,被人冤枉,被人陷害,被人背叛,被人遺棄,如此有仇恨又有何不正當?仇恨本來不是一種罪名,而是人類如七情六慾一樣的自然情感。

可是隨着時間,仇恨這種東西,不知不覺地被當成了禁忌與錯誤。首先是小孩子看的卡通片,然後是傳媒,然後是社交媒體,先說仇恨是該被防止的,都在說人類不應該有仇恨,慢慢再發展到認為仇恨是應該禁止的,變成仇恨本身就是一種罪名。最後再動手以此罪名去治人,禁制人類的自由,包括我在寫這文章時,我也是被facebook所禁制,即使我看不出我寫的東西哪裏有「仇恨」成分。

這是西方文明興起的新風潮,也西學東漸至我們亞洲,一如過往,我們會模仿他們,說要反對仇恨,進而禁止它,最後聲言要懲罰懷有仇恨的人。我們身處一個史無前例地反對仇恨的時代,然後?我們的世界有變得更美好,人類有更安全更自由嗎?

禁制仇恨不等於減少仇恨

我想不論看身邊的香港還是遠方的緬甸,還是美國,今天都是近世當中弱者最無助的瘋狂時刻,百姓們的生命與自由受重大威脅,恃強凌弱也去到頂點,各種制度也讓他們動輒得咎時,他們連仇恨的權利也不會有,他們現在有責任愛這個禁止他們做一切事情的環境、那些鄙視他們的人,以及讓他們受苦的一切。

比受苦更痛苦的,是受苦時還要被迫裝成快樂。禁止仇恨,到底會讓人消解仇恨,還是增加了更多的仇恨呢?養尊處優的既得利益者們,可能沒有想過,禁制仇恨不等於減少仇恨,有可能反而是增加了仇恨吧。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一個說法:會吠的狗不會咬人,無聲犬才會咬死人。當沒有人能表達仇恨,大家都學會掛上一個虛假的笑容時,你要如何分辨誰有仇恨、誰沒有仇恨?當有仇恨的人跟沒有仇恨的人,看起來做的東西一樣,說的東西也相似時,你想要防範誰,或者,還有什麼能防範的嗎?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以椎毁之,鐘况然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

作者是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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