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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立假新聞法 首先要追究「消息指」(文:陳帆川) (09:00)

假新聞法研究工作如火如荼,立法動機昭然若揭,而無論怎樣研究,結果都一樣。既然要杜絕假新聞,首先應該剷除和追究的,應該是隨意地憑「消息指」而撰寫的失實報道。

新聞學院教導,「消息指」不能隨便用,第一要盡量披露消息來源,最好有名有姓,即使真為了保護來源而匿名,也最好能加上爆料人的背景、職級、行業等,讓公眾判斷消息的可信度;第二要盡量找多於一個消息來源,因為一個人自說自話容易造假,起碼有兩個人異口同聲地告訴你,才比較可信,不少國際大媒體也自我要求,援引消息須最少有兩個來源。

胡亂引用消息,是假新聞的根源之一。如果大家還記得「流浮山刀手」事件,或者「明天幾點打幾號風球」WhatsApp謠言,全部都是用「收到風」,或者「消息指」開頭。這些字就像「萬能Key」,添加了,立即有權威,無證無據也能無風起浪。筆者最近從WhatsApp收到的「消息指」,就是「消息指中國將禁香港人持雙護照」,群組裏立即出現恐慌,大家討論了半天。我上網一查,假的。

濫用者製造恐慌 浪費大眾討論時間

不過,熱中於濫用「消息指」的,除了造謠者,還有主流傳媒。大家平時可能不以為意,但援引匿名消息所作的新聞報道,在2019年後愈來愈多,幾乎天天都有,全部跟政治有關。執筆之際,各路媒體又前仆後繼地援引「消息人士」,聲稱當局將向每名被DQ(取消資格)的區議員追討上百萬薪津,但如果區議員自願辭職,則既往不咎。

這樣的報道,客觀效果就是造成泛民在任區議員恐慌,逼他們知難而退。即使是溫和的泛民主派,也可能提心吊膽,受不住壓力而求去。最終政府出手DQ的人數,看上去便沒有很多了。

對上一次類似的報道,就是消息指在六四當晚穿黑衣舉蠟燭即可能違法,客觀效果也是讓人知難而退。這些消息來自哪裏,毋須多講。為何不正正經經出來宣布,而每每要利用傳媒大玩「消息指」?因為一不用解釋法理,二不用接受質詢,三可以測試反應,四可以保留彈性、隨時調整,讓廣大市民「自己估」。

傳媒難撈,很多東西已經無法報道出街,但對於什麼東西不報道出街,相信廣大傳媒還是有選擇權的。如果要追究假新聞,首先就該追究所有援引「消息指」但最終只屬誇誇其談的報道。它們製造恐慌,浪費大眾的討論時間,到頭來只「保護」了消息來源。

作者是新聞工作者、文化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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