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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園須與時俱進 配合國家「十四五」規劃發展(文:齊嘉治) (09:00)

早前創科局長薛永恒出席一青年論壇時,表示位於落馬洲河套區的港深創科園將有第一批樓宇最快在2024年落成。按港府安排,營運模式是由香港科技園承租、管理,再與深圳當局合作發展,以科技園豐富經驗及團隊,肩負如此重託當然義不容辭,然而近年科技園管理的工業邨用地引起租務風波不斷,形象欠佳,值得政府當局深思科技園現行管理架構、安排以及問責性。

創科策略推陳出新 不應做低層次「包租公」

據科技園今年初一份招標文件顯示,樓面面積約80萬呎的地皮擬用於興建數據中心,按市值同類服務租金推算,估計中標承辦商可獲高達24億港元的租金補貼額,遺憾的是招標通告卻未有清楚列明地段用途,只是概括地指「資訊科技、電訊、公共設施、科研培訓等」,不禁讓市民懷疑,若以低於市價批出,是否有「慷納稅人之慨」明益私人企業之嫌?

事件其後亦為業界人士「點名」關注,反映管理層危機意識不足,思考政策時有所缺失。科技園早前終回應事件,但只承認正就新地皮招標,將發展數據產業,同時亦會就加設光纜基建招標。科技園最直截了當,其實是透過簡單價高者得的方法將地段出租;一來釋除公眾疑慮,讓社會各界信任過程公平公正兼透明,二來可有效地將土地化為資本,投入人才培訓、吸納,支援科研初創。

數據中心發展在香港當然不是新鮮事,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早年文件顯示,2009年香港的數據中心業務佔本地生產總值的0.21%,折實34億港元,當時配合了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的發展部分。10多年過去,多家國企、國際企業等均悉數在港設立數據中心,而其中約10家位於將軍澳工業邨,港府當然希望持續增長,吸引更多外來資金進駐,然而在數據中心發展日漸成熟之際,如再以優惠用地政策吸引業者,難免會引起反響。

時移世易,由2021年正式起動的《十四五規劃》已沒有特別將重點放在數據中心產業上,而是提倡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堅持創新驅動發展。科技園必須與時並進,集中力量在創科策略上推陳出新,為整體的科創事業發揮所長,不應再擔任低層次的「包租公」角色。

科技園應納入審計署審核

香港科技園公司是法定機構,董事局主席由特首委任,董事由財政司長委任,不僅坐擁龐大公共土地資源,更是落實促進創科產業政策關鍵之一,從公共政策角度而言,科技園的管治標準應比一般上市公司更為嚴格。因此,最恰當的做法,莫過於將其納入審計署的審核,不定期接受衡工量值式審計,定期由審計署長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以監督其表現。現時香港其他主要政策機關,如醫管局、房委會,乃至生產力促進局等,雖為法定獨立機構,亦同樣要接受審計署的審核,將科技園納入其中,合情合理。

在疫情期間,港府已投放大量公共資源於防疫抗疫當中,面臨可預見的巨額財赤,宜認真檢視現行的工業邨租賃政策及條件,達至商經局於2015年回應時任立法會議員馮檢基提問所言,責成科技園落實「公平公正」的批地條件和「具透明度」的地價政策,處理工業邨用地的招標事宜,並且保證承批人會根據批地條款作業,平衡數據中心業務發展之餘,亦為庫房帶來應有收益。然而6年過去,「公平公正」「具透明度」的8字建言,卻未見落實。

地租補貼應扶助初創企業

固然,工業邨土地條款本身有限制,政府希望藉工業邨計劃推動本地「再工業化」及扶助初創企業,正因如此,需要政府地租補貼的對象,理當是這些待孵化的企業新生命。今年初由貿發局刊出的一份研究文章,表示2020年本地初創企業比起2018年時增近三成,全港已有超過3300間初創企業。另據2019年統計,涉及金融科技、電子商貿、物流科技及資訊科技等的初創企業,更佔約35%,足見香港對創業者仍然具吸引力,若珍貴的土地資源得以配合,將對初創企業提供莫大幫助。

十四五規劃表明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並納入落馬洲河套區為粵港澳重大平台建設部分,以發展人工智能為主的創新科技事業,而科技園手握3個工業邨及將來河套區港深創科園的大幅珍貴用地管理權,必須抓緊機遇,勿抱殘守缺地劃地為牢,真正配合創科局、深圳當局及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方向,這才是科技園的使命所在。為確保科技園切實落實這宏大藍圖,將科技園納入審計署的審核範圍,再加強董事會的監管角色,長遠而言,實在是完善監察制度的關鍵。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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