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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一點燭光 一朵白花(文:梁美儀) (09:00)

生命誠可貴,相信普羅市民都會同意,任何以暴力危害別人性命的行為,都是不容許的。上周一名男子用刀刺傷警員後自殘死亡事件,即使大眾對警方在反修例運動期間執法方式存在爭議,有關行為也是錯誤和不會獲得認同。

不過,在一個是非曲直被扭曲的年代,人們對事件的情緒反應及態度,已超越常理常規。事發後,有市民持鮮花前往案發現場,低頭悼念一個以刀傷人的死者,有人更在網絡上稱死者為「烈士」、「義士」。不管執法人員有多「忠誠勇毅」,這些畫面對他們來說,都是相當震撼和不安的,因為這反映有部分市民是同情死者,當中或多或少攙雜着一種仇恨情緒。

不管政府或警隊高層在公眾面前,無時無刻都表現得對「惡勢力」無畏無懼,但對在前線工作的人員來說,這種仇恨則隨時成為危害個人安危的計時炸彈。有居於警署附近的居民便曾跟筆者說,經常目睹警署會安排私家車接載下班的警員離開,至較遠處地方始下車,估計是為了保障警員的安全。

掌權者是否再激發矛盾和摩擦?

平心靜氣說道理也許已不管用,但掌權者是否已在仇恨充斥的世道,再激發雙方之間的矛盾和摩擦?有市民因對逝去的生命感到惋惜,拿一束白花前往悼念,掌權者又指斥有關行為威脅香港的安全和秩序,指控這些悼念行為是美化和鼓勵「恐怖主義行為」,最後更聲言,任何鼓吹恐怖活動也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如此演繹國安法,港人置身這看不到邊界與盡頭的「紅海」裏,快要透不過氣來,這何嘗不是在繼續令市民心生怨懟。

六四的一點燭光容不下,街頭的一朶白花容不下,這就是今日的香港。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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