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計劃發展藝術科技產業。香港回歸以來,特區政府推出過不少發展新產業的想法,然而很多計劃流於「宣示」層次,產業政策始終沒有策略、沒有具體階段目標、沒有完整的政策配套。
新產業是不是可以用純粹的「自由主義」來發展?就在6月初,美國國會通過了最新的科技產業政策《2021年美國創新與競爭法》。很多媒體比較關注法案怎樣針對我國,但筆者更看重以那自由主義為「核心價值」的美國,推行這個以千億美元計的產業政策,授權在未來5年內投入多項基礎和進階技術研究,包括人工智慧、半導體、量子計算、高級通訊、生物技術和高級能源等。這法案顯示了新產業發展中政府角色相當重要。
政府等產業 產業卻也在等政府
香港回歸祖國20多年,特區政府雖一直有意發展新產業,但成果卻一直有限。這是因為資金投入不足?還是政府投入不足?在科研相關領域,香港並非強勢,產業的研發一直偏弱;而在過去的產業政策,不時出現政府等產業,而產業卻在等政府,同時產業抱怨院校人才培訓與產業需要及研究成果轉化為應用上都有落差。這代表在創新體系中,產業沒有足夠的強度去主導體系的發展。這情况下,政府就需要利用政策規劃和不同政策工具,去統籌、協調和推動體系中不同持份者共同發展。
在商業管理上,強調企業要有其企業願景、價值、整體策略和不同業務的定位、策略和目標(簡單而言,KPI)。但特區政府在過去的產業政策中,一直令人看不見這些基本的管理要求。其次,國家對於經濟和社會發展是有規劃,但在特區政府的產業政策中,我們很少明確看到特區政策怎樣回應這些規劃。
或許有些人對「經濟規劃」有成見,但正如前面所說,一間發展良好的企業,它的策略和計劃必然是明確的。我們很難想像一間「印象派」的公司:只有發展方向和宣示,但沒有長遠發展規劃,不了解自身在行業中真實定位,計劃沒有中、短期目標,員工沒有工作指標的公司,可以在強大競爭中生存下來。
配合中央和大灣區發展 可事半功倍
因此,在國際競爭中,香港要成功發展不同產業,完整的政策規劃也是必不可少;而透過配合與中央政府和整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在政策和市場的協同效果,可以讓香港和區域發展事半功倍。
筆者曾聽聞有意見表示擔心香港融入全國性和區域性發展,會失去「主體性」和「話語權」。但什麼是香港的「主體性」?筆者認為香港應有真正長遠整體利益出發的自我定位,而不是憑藉一些虛幻的意識形態建構,更不是關起門來「閉門造車」、群體性自我膨脹和在「公主或王子病」心態下,不正確地自我認知。而且融入全國性和區域性發展,與主體性根本不見得有衝突,而「不融入」亦不代表就會有「話語權」,甚至會令話語權更弱:因自然狀態下,話語權是從實力而來,但發展自我設限,沒有擴展力和經濟實力,何來「話語權」?
政府能否協調統籌 令人擔憂
政府雖然表示要發展藝術科技產業,並表示由民政事務局負責,但撥款的4項基金涉及多個決策局,能否真的協調統籌資助藝術科技產業申請,特別是這些基金過去不是處理「純藝術」,就是「純科技」,筆者感到擔憂。而現時對於發展方向、政策願景,政府似乎仍是在「等」產業界回哺,這顯然是自我定位不清;而從研究中亦發現,特區政府在藝術科技產業政策中,似乎也未有加入對中央政策規劃的考量。筆者認為,無論是發展藝術科技產業或是「數字化」文化產業,特區政府要推動新產業及發展,需要先檢討和改變其在「創新體系」的角色和政策思維。
作者是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工聯會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