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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猜不透 就是為了讓你自我審查(文:鄭立) (09:00)

最近一年,香港推出了的法律條文震撼了傳媒影視創作等行業。原因是他們感到,自己所刊載公開的內容,可能會導致被檢控,可是到底刊載出什麼內容會被檢控,他們卻沒有辦法辨別,也就是所謂的不知道「紅線」在哪裏。

香港人習慣了西方式的統治,要求事事明碼實價,明文規定不能做的東西不能做,除此之外的東西,一切合法,而且你可以技術性的繞過它,把事情試探到界線上。就像周星馳有部電影叫作《算死草》,裏面有一幕,講「繯首之刑」,最終有繯首而沒吊死那人,也算是完成執行——這很西式。

可是東亞文明是相反的,請回憶中學讀歷史時,有談論過法家的3個主要觀念「法術勢」。其中「術」這個字,指的就是權術,權術就是統治臣下之技術。而權術的基礎,就是讓臣下對於統治者猜不透,當臣子找不到紅線,他們就會自我審查,自律而不去挑戰君主的權力。

就是不想大家試探界線。不清楚告訴你紅線在哪,正是因為不想讓你知道紅線在哪,讓你猜不透。當你猜不透,疑惑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時,你才會用心的去盤算,以及自我審查,而無法把事情丟給法律顧問處理。明哲保身的方法如果存在,就只有一個:不要試探。

爭論條文內容,或者強調無罪推定原則,或者這是否合乎新聞自由,皆是誤區。因為這些都只是審判時才發揮作用的,但一切是在審判之前發生的,行政程序本身已經足夠成為懲罰。不需要判處你監禁,還押已有相近效果;不需要沒收你的財產,凍結已有相近效果;經營的媒體如果被凍結財產以及相關人員被還押,已難以運作,喪失其影響力。媒體如果不能運作,失去影響力,就如同被處死刑,要達成以上的效果,並不需要被判決有罪。

就算香港有無罪推定的原則,可是「懷疑你犯法然後限制你」這件事是沒有無罪推定的,而香港的制度在你未被審判之前,已足夠令你雞毛鴨血。找出紅線,終究還是為了想讓自己能夠站在安全區,但如果你意識到,安全區並不存在的話,那找紅線這個行為本身也是沒有意義的。

作者是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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