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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煙草宣傳增 控煙酒辦理應主動堵截(文:巫堃泰) (09:00)

香港的新冠肺炎疫情有緩和迹象,有專家指第四波應已完結,部分政府部門卻介乎「薛丁格的貓」狀態。這邊廂政府宣布公務員工作「回復正常」,另一邊廂卻以疫情相關的法例票控市民。政府運作究竟是正常還是防疫,實在令人摸不透。例如自年初開始,警方與控煙酒辦每月都有聯合行動巡查港九多處酒吧及食肆,並向在場人直接發出限聚令告票及吸煙定額罰款告票。雖然連發兩張告票對違規吸煙行為可能有阻嚇作用,但對實際控煙成效恐怕有限。

控煙酒辦鮮有主動直接調查

自疫情後,筆者收到屯門區內公屋區內售賣香煙宣傳的投訴有增無減,甚至不同區的議員同儕都發現有同樣情况。這些俗稱「點心紙」的香煙宣傳單張,圖文並茂列明產品味道及評價,又以送貨服務及折扣優惠策略吸引顧客。而疫情亦令到售賣香煙宣傳轉戰網絡,不論是社交平台、通訊軟件,都可以見到同樣的香煙及疑似私煙宣傳。相關情况,已經持續接近一年。

這些網上宣傳,不少沒有顯示年齡及警告字眼,亦未有有效查證購買者的年齡,明顯觸犯香港法例第371章《吸煙(公眾衛生)條例》第11條中,任何人不得在印刷文件刊登煙草廣告的規定。

打擊違法香煙宣傳,是控煙酒辦公室的職責。然而,控煙酒辦在禁止煙草廣告修例生效以來,鮮有主動直接調查處理。另外,筆者同發現市面上出現愈來愈多價格低得不合理的香煙,這些香煙的售價貼近政府徵收的煙稅,從正常市場學上根本無利可圖,極可能是俗稱「白牌煙」或「老鼠煙」的混合未完稅香煙。

筆者曾經去信要求控煙酒辦協助執法,辦公室的回應卻是不着邊際,只是重提增加煙稅助減少吸煙人口,最後說會調查或轉介作結。辦公室在堵截宣傳上如此拖泥帶水,實在拖累香港整體控煙政策。

懲罰食肆吸煙者只是手段

控煙政策的最終目的,是減少吸煙人口。懲罰酒吧及食肆內吸煙的人雖有法可依,但畢竟只是手段之一。政府官僚錯將手段當目的,成效只會事倍功半。一面高姿態以疫情為由對付個別吸煙人士,另一方面卻對集團式經營非法宣傳販賣未完稅香煙視而不見,亦令人質疑政策的邏輯理性。控煙酒辦與其加緊票控吸煙人士,倒不如主動從源頭堵截非法香煙甚至私煙宣傳,讓不法集團難以在社區交易。光是將宣傳轉交予其他執法部門跟進,並不是可取辦法。

作者是屯門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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