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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須撥亂反正(文:李梓敬) (09:00)

立法會於5月中旬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規定區議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在條例草案表決前後,已有逾30名區議員因不同理由辭職,顯然完善區議員宣誓制度具有一定阻嚇力。

2019年區議會選舉正值反修例暴亂,不論新人和政治老手都打着政治旗號參選,不少市民利用手上一票作政治表態,完全偏離了區議會處理區務的原意。攬炒派奪取多個區議會控制權後,一直與政府對着幹。他們履新後,仍然有不少人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涉嫌於社交網站轉發向警員「起底」帖文,或在其他平台散播「港獨」言論。攬炒區議員凡事政治先行、排除異己,多次拒絕撥款予恒常的龍舟競渡等社會活動,損害街坊利益。據報道,警務處長鄧炳強早前表示,罪案率有所提高,其中一個原因為區議會拒絕批出防罪宣傳撥款,影響防騙工作。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也曾開腔指,區議會「已失效」。

不能讓不真誠宣誓者蒙混過關

事實上,《區議會條例》列明,區議會職能包括向政府提供有關地區福利、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意見,亦按分配將公帑撥款用於向市民提供文娛康樂、鼓勵社區參與、樓宇管理等事宜。過去一年半,區議會高度政治化,議程事項不時超出職權範疇,有關情况已使市民忍無可忍,政府採取行動撥亂反正,實屬無可厚非。

不過,值得留意,多個攬炒派政黨,包括民主黨、民協、社民連及新民主同盟,為保住議席及「糧支」皆表明會宣誓。而在違法「初選」案中,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的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劉偉聰仍未辭職。故此,當局必須嚴格執法,不能讓不真誠的宣誓者蒙混過關,令宣誓制度失去應有的作用。

過渡時期 分區委員會更顯重要

與此同時,當區議會已未能滿足市民大眾的期望,在這過渡時期,協助處理地區行政工作的分區委員會的價值更顯重要,政府有需要增撥資源,強化分區委員會職能,以令地區事務能盡快重回正軌。

事實上,分區委員會中不乏屋苑法團主席及學校校長,以及不同社區從事地區工作、服務的代表等,具有充足的廣泛代表性,且委員對區內情况都有一定的了解,對社區事務十分熟悉,絕對勝任更重要的區務工作。

作者是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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