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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強制舉報虐兒 須給予足夠配套支援(文:黃錦良) (09:00)

近年多宗虐兒事件曝光,引起全城嘩然。最近立法會討論強制舉報虐兒個案機制,當中提到法律改革委員會現正研究引入「沒有保護罪」,稍後將提交最終報告書,冀明年落實法例。

「沒有保護罪」由法改會於2019年提出,訂明兒童照顧者若察覺兒童有嚴重身體受傷風險,有責任要通報;若照顧者知情不報,沒有採取步驟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可以被追究刑責。對於立法強制舉報虐兒個案,其出發點及原意值得支持,此舉能夠加強保護兒童,及早識別懷疑個案,減少悲劇的發生。根據社署的統計數字,過去數年接獲的新呈報個案均有約1000宗,去年雖略為下跌至940宗,但考慮到疫情可能導致呈報個案有所減少,實際情况或更為嚴重,情况急需關注。

釐清細節以釋除業界疑慮

不過,目前業界對強制舉報虐兒機制仍存有疑慮,有待政府及法改會進一步解釋。其中一大關注,在於「沒有保護罪」實施後,會否為教育界同工帶來不必要的壓力。事實上,部分虐兒個案難以辨識及察覺,加上日常教學及訓輔工作繁重,難免有所遺漏。倘若教師在不知情下而要負上刑責,未免對其有欠公平。另一個需要考慮的是,日後業界為了免受刑責,不論個案情况輕重均作呈報,導致呈報虐兒個案急升,變相嚴重案件沒有足夠人手處理,恐怕得不償失。

再者,如果政府決定要引入法例,亦須清楚釐定呈報要求及具體安排。例如「嚴重傷害」的定義、「照顧責任」人士的涵蓋範圍、通報的要求,以及執法的標準及理據等,均有待政府和法改會進一步釐清。政府須就有關方面多解說,並列舉更多實例個案作說明,以釋除各方疑慮。

由於「沒有保護罪」的立法涉及不同持份者,而且具有一定爭議性,待法改會提交最終報告書後,政府須再作廣泛諮詢,以凝聚共識,釐清細節。倘若最終決定引入法例,政府須向業界提供足夠的配套支援,確保法例達到應有效果。其中以下兩大方面,需要政府加強支援,推出相應的措施作出配合:

加強專業支援及社工服務

要加強辨識能力,須從加強相關培訓入手。教育局於去年向全港學校發出處理懷疑虐待兒童及家庭暴力個案的指引,供學校參考。然而,單單提供指引並不足夠,當局須給予更多專業培訓,支援前線教師加強辨識相關個案的能力,以及處理個案的方法。

此外,社工在辨識及處理虐兒個案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過去數年,政府先後增加了中小學社工人手,又在幼稚園推出為期3年的「在學前單位提供社工服務先導計劃」,為合資格的700多間幼稚園等學前單位提供駐校社工。當局增撥資源着手解決社工人手不足問題,無疑值得肯定。隨着上述先導計劃將屆滿,筆者冀政府將計劃恒常化,並將計劃涵蓋至全港幼稚園,讓幼稚園有足夠的社工人手識別及處理相關個案。

除了立法保護兒童外,政府應多管齊下,預防悲劇的發生。其中,加強公眾教育,必不可少。建議當局增撥資源加強宣傳,讓家長明白管教子女的正確方式及相處之道。特別在疫情期間,面對長時間留家抗疫,親子摩擦必然增加,如何及時疏導壓力和情緒,考驗每一位家長。同時,社署須適時介入及跟進高風險家庭的情况,從源頭防止悲劇的發生。

作者是教聯會主席、小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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