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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券具實行困難 宜小心執行(文:黃浩華) (09:00)

財政司長在今年2月公布的電子消費券有最新消息,消息指4間支付平台包括支付寶香港、拍住賞、微信支付及八達通將會協助實行消費券。不過,市民眾望所歸的PayMe則未能成為計劃涵蓋的平台之一。計劃原意透過使用360億元帶動本地消費氣氛,不過實行上會遇上以下問題,政府實行計劃時需要多加留意。

個人資料風險

本地市民對私隱的意識日漸提升,特別經歷過2019年智慧燈柱事件及「安心出行」爭議後,會對疑似監控的技術產生芥蒂,所以會因為個別電子支付平台過往的私隱事故,選擇其他較放心的交易平台,甚至放棄申請消費券,間接降低消費券的使用率。以微信為例,2020年多倫多大學的安全研究團體公民實驗室(Citizen Lab)指微信監控國際用戶;當國際用戶在微信發放敏感內容時,系統會將該用戶放入黑名單,藉此協助實時審查中國用戶。因此在今時今日的氣氛下,本地市民未必會選用微信獲取及使用電子消費券。據報道,支付寶香港亦曾經於2016年被指會永久保留客戶資料,遠超出原來目的需要,有違反《私隱條例》之嫌。市民在使用電子消費券時,應該小心選擇能保障私隱的電子交易平台。另外,如果平台有需要在實行消費券時加入新功能,可能會導致收集更多的數據,甚至超出當初用戶註冊時接受的範圍。政府及平台有責任確保資料收集、處理及儲存時,都要在市民可接受範圍,否則會適得其反。

個別平台技術問題

八達通與其他平台的不同之處,是不需要實名登記及不硬性規定需要智能電話配合,老人家亦較易使用八達通,所以有可能成為4個平台中的大熱。不過,利用八達通實行消費券可能會遇到一些技術問題。首先就是八達通的限額問題,上限一旦增加至3000元,現時用戶是沒有辦法回復到使用消費券前的1000元上限,為用戶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八達通的儲蓄是沒有限時功能,現有設計容許使用者5個月後才使用八達通卡的餘額,與電子消費券的使用規則有衝突,政府應該盡早交代在八達通實行電子消費券的詳情,以釋市民疑慮。

應該考慮加入PayMe

政府除了透過計劃帶動本地消費外,亦應藉此機會增加電子消費的使用者及不同平台的使用率。因此,除非一個平台的使用率過低或執行成本過高,否則應該盡量增加不同的支付平台,給予消費者更多的選擇。雖然坊間估計PayMe有零售點少的問題,但不少本地網上購物平台都接收PayMe付款,而且考慮到PayMe的230萬用戶群,實際上可以和支付寶香港270萬用戶量看齊。政府應以增加用戶滲透量為前提,及按民情需要,把PayMe涵括在項目內。

雖然理論上PayMe容許用戶把金額轉到銀行戶口,有違電子消費券的設計,但即使PayMe不在計劃內,市民仍可以用不同方法套現,例如出售消費券購買的產品,或者用消費券購買禮物卡或儲值卡,然後5個月後按個人喜好消費或出讓禮物卡。由此可見,將PayMe剔除,漏洞仍然存在。

就目前而言,電子消費券還有不少細節問題需要解決。政府應該在暑假前公布更多詳情,並應與各電子平台合作,共謀最佳的方法。

(作者按:以上只代表筆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任何團體的意見)

作者是資訊科技界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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