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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是完善愈是失敗(文:曾志豪) (09:00)

林鄭月娥說,如果長者關心所居住的舊樓消防問題,便可以和當區的防火委員會反映;若擔心治安問題,便可和當區的滅罪委員會反映;或者如果是廣東、浙江的同鄉,便可告知同鄉會。原來香港行政區域不是十八區,而是全國省市同鄉會?

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譚耀宗強調「現場響起掌聲」,似乎要加強「認受性」,這個「完善」選舉是眾望所歸。

但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

如果這個選舉制度真的如此「完善」,真的得到香港人的「簽名支持」、「民調贊成」的話,那應該代表,香港的主流民意都是愛國愛黨的,既是如此,為何仍要擔心民意會選出「禍港亂黨」的當選人?

還有,如果香港真有這麼龐大的主流民意支持完善選舉,那為何要大幅收窄選舉的民選成分?

當中以取消區議會在選委會的席位,最能體現政權的虛怯。

過往區議會選舉,泛民和建制派其實互有勝負,建制一直都以「蛇齋餅糉」以及「民生主導」攻佔區議會,泛民只能在高度政治化的環境下「突襲成功」,譬如2003、2019年的超強政治選舉氣氛。但其實在2019的區議會選舉大勝後,泛民也有人提醒,不要自視過高,擔心下屆會被建制「反撲」,可見泛民也並不覺得區議會從此就是囊中物。

但政權不敢冒險,索性「一勞永逸」,把區議會的席位絕緣於選委會之中;等於告訴你,政權不相信區議會還可以落入建制派手上,政權不相信民意還會支持建制派。又或者,政權已經不願意花這麼多維穩費去得到區議會的支持。一句到尾,政權虛怯,政權自己知道,民意在自己對面,哪來什麼「熱烈掌聲」?

立法會大幅壓縮地區直選議席至20,也是反映同一邏輯:好聽一點是安全系數增加,真實情况便是政權承認得不到民意支持,所以不敢冒險。

政權不單承認失去民間支持,連工商界、專業界別,都知道「不是自己人」,所以不惜「溝淡」個別功能界別,引入大陸的團體來「中和」。所以這次選舉制度愈是「完善」,也愈是代表政權的「完敗」。

作者是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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