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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對人大決議的三大謬論(文:陳志豪) (09:0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決定》)後,反對派在線上或街上的反應都相當冷淡;相反,愛國愛港的群眾卻情緒高漲,熱烈擁護中央的決定。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反對派似乎終於明白到中央對香港政制的建設擁有最終的主導權,全國人大的決定亦有國家《憲法》依據,中央一旦主動出手,反對派是沒有多少抗衡空間的。然而,基於意識形態的偏見,以及部分人別有用心的歪曲,社會上仍然存在一些對人大決議的錯誤理解,筆者想回應一下。

綜合起來,社會部分人對於人大決議的錯誤理解主要有3點:第一,決議象徵香港失去「一國兩制」;第二,決議導致香港民主倒退;第三,香港政治體制再容不下異見。

香港失去「一國兩制」?

所謂「一國兩制已死」的說法,不是新說法,是反對派的老論調了,是沒有說服力的。所謂「一國兩制」,一個最經典論述,便是香港實行與祖國內地不同的資本主義制度。而所有人也知道,香港與內地的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是完全不同的,香港實行簡單低稅制,經濟體制自由開放,以國家憲法及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架構,政制、法制與內地也不同,香港與內地仍然實行兩種不同的制度,所謂「一國兩制已死」的說法,從何談起?

導致香港民主倒退?

至於所謂「民主倒退」,很失望地,就連部分特區政府高官對此亦有錯誤理解。民主作為社會科學上的政治概念,確實是有經典的基本定義,但在選舉制度層面,是沒有嚴格的統一制度安排的。美國、德國、英國,有不同的選舉政治制度,因為要符合不同國家地方的歷史、文化、經濟、社會需要,而且選舉政治制度總處於一種不斷調整完善的狀態,是沒有所謂的終站的。至於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顯然不完全符合「愛國者治港」的原則,不完全符合「一國兩制」的初衷原意,不完全符合「行政主導」的基本法制度設計,更導致了社會泛政治化和選舉政治劣質化的問題,為反而反、逢中必反的政治風氣亦妨礙特區政府正常施政,嚴重衝擊國家的主權安全,以及嚴重影響香港的繁榮穩定。實踐已證明,香港的選舉制度是需要改革的,改革是為了讓選舉政治制度更符合香港的實際情况,讓議會更加具廣泛代表性,議席增加,市民參與議會的空間大,同時直選議席不會消失,市民依然享有表達意見的渠道,又談何民主倒退呢?

政制再容不下異見?

最後,所謂香港未來將容不下異見的說法,這也絕非完善選舉制度的原意。事實上,香港的建制派在特區政府面前從來不是「應聲蟲」,即使現時立法會內已基本沒有反對派議員,但建制派議員在抗疫、扶貧、房屋、《財政預算案》等經濟民生議題上,仍然不時尖銳地批評特區政府,反映民意,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可見,所謂的容不下異見,根本不是事實,是一種子虛烏有的抹黑。

中央主動出擊,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促進香港的繁榮穩定,合乎國家與香港的總體利益。在選舉制度完善後,特區政府將可更集中精力處理經濟民生的深層次矛盾,對大多數市民而言,都只會是正面、進步、建設性的改變。

作者是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青研香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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