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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香港社會運動中的網絡傳言(文:張志宇、李少南、胡欣立、張國威) (09:00)

所謂傳言,泛指意圖取信他人但未經證實或缺乏事實根據的信息。傳言可以被證明為真,但也可能為假。在未獲得證實之前,傳言往往成為否定、修正或支持官方說法的非正式傳播。傳言傳播的速度愈快、範圍愈廣、持續時間愈長,其對官方威信的影響也就愈深遠。在過去資訊不發達的時代裏,傳言藉由坊間鄰里的口語傳播,形成與官方正式信息並行或者對立的資訊,雖然影響官方信息的公信力,但因傳播速度慢、範圍小,統治者容易藉由威權加以控制。

傳播科技助長網絡傳言散播

現代傳播科技發達,信息的傳播已跨越地域和時空限制,在極短時間內可傳達全球各地,傳言的影響力與作用已非昔日可比。如今四處林立的社交媒體或自媒體擁有許多獲取信息的渠道,並且可以透過信息分享、轉傳、製作或闡釋,直接或間接影響線上和線下民眾對於事件或虛擬事實的認知。

在這種網絡媒體眾聲喧嘩、但缺乏即時查證真相機制的脈絡下,事件的真相容易變得模糊與片面化,更可能淹沒在傳播者的論述或意識形態框架之下,而無法獲得客觀與完整的呈現。

社交媒體在社會運動中的角色

社交媒體具有即時、去空間化、個人化、互動性和匿名等傳播特性,是網絡時代散播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是現代社會運動新的傳播和動員途徑。社交媒體所產生的迴聲室(echo chamber)或同溫層效應(stratosphere effect),容易令許多熱中政治的線上網民形成集體認同感。這種集體認同感,往往會激勵線上網民積極參與具高度爭議的議題,包括實地參加抗爭活動和形塑網絡輿論,以挑戰管治者的權威。

2010年底爆發的「阿拉伯之春」運動,突顯社交媒體在社會運動中的重要作用,也使得現代的社會運動逐漸走向沒有「大台」作為中心結構的新模式。

在這種新模式下,社交媒體扮演着連結線上群體,進行信息分享、理念傳達、意見溝通、協調行動策略和組織動員的角色。

有些社會運動組織者或參與者為吸引社會大眾和主流媒體對抗爭活動的注意與報道,更會透過互聯網或社交媒體傳送某些尚待證實的傳言,以爭取對某些議題或事件的話語權。這也是導致社會運動過程中,網絡傳言層出不窮的重要原因。

香港社會運動中 不乏網絡傳言

由於社交媒體缺乏查證信息真假的專業機制,因此個別網民提供的各種即時影音圖像或市井流言,只要符合社群裏多數網民的理念,便容易獲得認同而成為集體感知的「事實真相」,並在網絡世界中形成病毒式傳播(viral communication)。其結果雖然賦予社交媒體界定事件「真相」的話語權,但也加深未來釐清真相的困難度。

香港過去的社會運動中,不乏未經證實的網絡傳言。以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反修例運動」為例,就出現幾起影響深遠的網絡傳言,例如7月21日有警察包庇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以及抗爭者被殺或自殺等不幸事件。警方、政府部門雖有解釋說明,但效果有限。根據香港恒生大學傳播學院2020年5月委託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進行的民意調查結果發現,在元朗事件的傳言中,完全相信(42.1%)和傾向相信(21.8%)警察包庇涉案人的受訪者,超過六成(63.9%);完全不相信(14.3%)和傾向不相信(6.6%)的受訪者只有兩成(20.9%)。至於抗爭者被殺或自殺的傳言,完全相信(26.1%)和傾向相信(24.3%)的受訪者,也超過五成(50.4%);完全不相信(26.5%)和傾向不相信(6%)的受訪者僅佔三成(32.5%)。

政府應積極面對網絡傳言問題

上述結果顯示,民眾對於反修例運動中未經證實的網絡傳言相信程度甚高,此與香港社會長久以來,處於高度對立與不信任政府的氛圍有關。在這種氛圍下,任何不利於警方或政府的信息,都容易在網絡和社交媒體中被擴大傳播,官方的回應也不容易被反對者採信。今後為避免網絡傳言事件的產生或擴大,政府可思考幾項作法:一是成立或委託具有公信力的機構,對於傳言事件進行即時的查證,該機構的成員應包含立場公正的知名學者、專家和媒體人士;二是在政府架構中,成立一個由高層次首長領導的網上或社交媒體傳播的專責部門,以改善政府對外溝通與即時澄清的工作;三是加強與社會大眾的即時溝通,迅速就公眾關切的事件妥為說明,避免傳言擴散。

(作者按:研究項目獲香港特區政府創新辦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撥款資助)

作者張志宇、張國威是香港恒生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李少南是香港恒生大學傳播學院教授,胡欣立是香港恒生大學傳播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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