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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變之後的省思——緬甸要民主 更要「尊重各族群」的民主(文:黎蝸藤) (09:00)

緬甸發生的政變震驚世界。這次軍方舉動完全不合法。從合理性(legitimacy)而論,軍方利用「選舉舞弊」的藉口合理化自己的舉動。然而,不能由一方說了「選舉舞弊」,就真是「選舉舞弊」。如果輸家都說「選舉舞弊」,都「掀桌子」,民主選舉就不用要了。

緬甸軍方舉動完全不合法

緬甸選舉固然混亂,還有多達150萬人被剝奪投票權(註1),但這不等於舞弊。在緬甸,可認證是否存在選舉舞弊的權威機構,是緬甸選舉委員會,它否認「選舉舞弊」的指控。在緬甸的西方獨立觀察團,即使指摘選舉混亂,但也認為選舉沒有嚴重舞弊(註2)。從合法性(legality)而言,軍方聲稱根據憲法第417和418條,在緊急狀態下有權接管國家政權。然而,憲法第410和412條都規定,只有總統才能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現在總統被軍方抓了起來,還以「違反限聚令」這樣可笑的理由繼續扣押。這種「緊急狀態」當然是違憲的,那麼依據「緊急狀態」接管政權顯然也違憲。因此可確定,緬甸軍方行為的定性只能是「非法政變」。

西方反應不熱烈 事出有因

5年多前,緬甸實現25年來第一次民主選舉,大部分國家都為之高興。筆者當時還在《明報》撰文〈緬甸和平大選打破「民主必亂」的宣傳〉(註3)。孰料短短5年多,民主進程就受到巨大挫折,令人惋惜。緬甸人在推特上發起「#SaveMyanmar」運動,但一向熱切支持民主的西方國家反應並不熱烈。這種反應並非無因。

首先,由於有中俄阻礙,西方國家無法在聯合國安理會中推動整個國際社會全面制裁軍政府。聯合國安理會2月4日的聲明(註4)只表示「深切關注」,呼籲支持民主機制,盡快釋放昂山素姬等人,連「譴責」字眼都沒出現。可見,更難以想像聯合國安理會中達成什麼國際制裁共識。

其次,即使美英等西方國家單獨制裁緬甸,也沒有多少效用。西方國家本來就在緬甸沒有多大的影響力。在緬甸民主化前,西方國家就已制裁緬甸,緬甸軍政府也挺了20多年。昂山素姬執政後,西方解除了對緬甸的制裁,但昂山素姬轉頭又和中國合作,結果中國影響力繼續增長,西方影響力依然乏善可陳。

再次,日本影響力不足。美國的盟國日本是緬甸的重要投資國,但礙於日本的政治影響力不足,它最多只有斡旋能力,而沒有足夠施壓能力,而且日本現在可能反而要擔心自己在緬甸的投資能否不打水漂。

最後,「長臂管轄」的制裁可能「得不償失」。美英的「極限」選項是使用「長臂管轄」,即用制裁伊朗這樣的力度去制裁和緬甸有生意來往的第三國公司。但這樣的強力手段不但損害盟國利益,把緬甸進一步推向中國,還可能受到其他東南亞國家的反對,損害美國的地緣政治利益。

昂山素姬縱容民族壓迫

除了上述國際現實政治上的考慮,道義因素也令西方國家和輿論提不起勁。根據筆者觀察,雖國際輿論對緬甸政變非常關注,但力撐昂山素姬的並不多見:絕大部分都強調昂山素姬「褪色」的一面。

昂山素姬帶着諾貝爾和平獎光環上台,西方對她期望很高。然而,她執政5年,至少在縱容對羅興亞人的民族壓迫和打壓新聞自由(拘捕報道羅興亞事件的記者),讓西方極為失望。

在昂山素姬上台後,緬甸國防軍在2016至2017年向若開邦的羅興亞人展開大規模的軍事行動,過百萬人被迫逃離家園。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 Human Rights Council)設立的獨立國際緬甸實况調查團2018年的特別報告(註5),發現國防軍在克欽邦、若開邦、撣邦大量違反人權和虐待行為,包括謀殺、監禁、強迫失蹤、酷刑、強姦、性奴役等,「無疑構成了國際法規定的最嚴重罪行」,報告更指國防軍在若開邦還存在「危害人類」和「種族滅絕」的罪行。報告同時指出昂山素姬「沒有利用她作為政府首腦的職責或道德權威來阻止若開邦正在發生的事件」。

有人為昂山素姬辯護,說她受國防軍牽制,即使有心改善羅興亞人的處境,也必須和現實妥協。看起來倒是完全相反。昂山素姬在2019年親自到國際法庭(ICJ)為緬甸軍方辯護,把對羅興亞人的暴行都輕描淡寫地說是「個別的犯罪」。筆者曾撰文(註6)指出,她的辯護完全無法成立。

這時又有人辯護,說昂山素姬這樣做還是被迫的:如果她不這樣做,其支持者就會很生氣,損害其下次選舉的勝算云云。這種說法固然是繼續為昂山素姬說項,但也確實指出了大部分緬甸人支持鎮壓羅興亞人這個事實。這更令人不安。

緬族人的「大緬族主義」

無論昂山素姬也好,緬甸國防軍也好,身為緬族人都有「大緬族主義」情結。緬甸土地上的人民雖有悠久歷史,但以緬族人為主的緬甸國家擴大到(大致上)現在疆界,還只是18世紀中後期以來通過貢榜王朝南征北戰的結果。但過了不久,從19世紀初期開始,英國人就侵略緬甸,通過3次英緬戰爭佔領了緬甸,成為英屬印度的一部分。英國人的侵略和統治令那些被緬族人「新征服的邊疆民族」,從未真正整合到「緬甸民族」中。其中羅興亞人所在的若開邦就是最遲被緬族征服的地區,又是最早被割讓給英國的地區,只被貢榜王朝統治40年左右。

緬甸獨立繼承了「英緬政府」的統治遺產。緬甸的主體民族緬族和各少數民族(共100多個民族)共同組成聯邦制國家。然而,大緬族主義的影響根深柢固。緬族人一方面希望把其他民族整合為同質化的「緬甸民族」(實質就是把其他民族同化為緬族),一方面又通過《緬甸公民法》等把緬甸人劃分為不同等級,一方面又想「軍事統一」邊疆地區,以致緬甸各方軍事和暴力衝突不斷。其中,在緬甸土地上生活了100多年的羅興亞人不被承認為緬甸人,處於最弱勢的被壓迫地位。筆者曾撰文(註7)分析,緬甸對羅興亞人的系統性歧視是完全不合理的。這更不用提建基於這種系統性歧視之上,再以什麼「恐怖主義」為藉口對羅興亞人實施「危害人類和種族滅絕」的罪行了。

「劣質民主」或比「非民主」還差

我們現在所說的民主,並非單純的「一人一票選總統」的選舉制度這種狹義民主,而是涵蓋了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等在內的一整套價值觀和社會運作模式的廣義民主。美國國父(Founding Fathers)之一傑佛遜深恐(狹義)民主會形成暴民政治,成為大多數人壓迫少數人的工具。一旦如此,民主變成「劣質民主」。在筆者看來,「劣質民主」可能比「非民主」還差,因為它在鼓勵和縱容歧視和壓迫之際,還能用上「民主」、「民意」這些有光環的字眼去合理化之。

不幸的是,國際以前對昂山素姬過於一廂情願,錯誤認為「一個民主鬥士,也必然接受那一整套廣義民主的價值觀」,以為她能頂住壓力捍衛人權。沒想到,她追求的民主只是狹義民主,不但完全不是人權的捍衛者,在民族問題上,她更繼承了大緬族主義。緬甸在5年多前固然「民主化」了,但在昂山素姬統治下變成了「劣質民主」的示範。

緬甸民眾希望國際社會施以援手,「save Myanmar」,自己也必須反省。國際社會固然希望緬甸民主,但絕不是那種以民主之名壓迫弱勢群體的「劣質民主」。

註1:bbc.in/3twqITZ

註2:bit.ly/2YNuTwq

註3:bit.ly/3q1UA8I

註4:bit.ly/39SdFnU

註5:bit.ly/2Mwhg2n

註6:bit.ly/3tBgPoa

註7:bit.ly/3aGLE20

作者是旅美歷史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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