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文摘

設「社會保險」保障送餐員權益 企業與消費者共擔責(文:梁亦華、陳之翰、葉兆輝) (09:00)

肺炎疫情肆虐一年,持續限聚令百業蕭條,但送餐中介業務卻如雨後春筍。短短數年間,內地最大食品外送平台美團,市值已發展至約1.7萬億港元,香港foodpanda、Deliveroo、Uber Eats等不同送餐平台,亦提供了近5萬個就業職位,一季營收可達80億港元。然而,作為逆市下最蓬勃發展的行業之一,與送餐員相關的交通事故亦急速上升。

如何避免「以命送餐」?

2020年首11個月,香港涉及單車及電單車的交通意外較2019年同期增加三成至5369宗,多位送餐員受傷,甚至命危。然而相關外送平台往往毋須負責,僅透過小量保險作有限援助,甚或「出於人道主義」,僅發放數千慰問金了事。到底為什麼送餐員成為高風險行業?欠缺工會的送餐員群體,安全又該如何獲得保障,避免「以命送餐」的悲劇不斷出現?

過去社會對外賣平台的批判,多集中於它有否以「自僱」之名,把企業責任一併外判,又或它有否剝削員工,過度壓縮送餐時間,致使靠多勞多得取酬的送餐員,被迫「以身犯險」,把駕駛速度推至極限。外賣平台的企業責任自不待言,然而,眾多評論者卻少有關注企業以外,作為外送經濟受益者的送餐員與政府,有何角色與責任。

對基層而言 自僱身分實是雙面刃

雖然近來僧多粥少的競爭,令送餐員收入持續下降,但送餐員這幾近沒有門檻、時間有彈性的工作,仍然是不少失業者的救命稻草。對基層而言,自僱身分實是雙面刃,它之所以容許低入行門檻,正正源於企業聘用員工時不受體能與保險的掣肘,也沒有福利過多、尾大不掉的顧忌。

對政府而言,民間自僱服務日趨盛行,既解決了失業率高企,引發社會動盪的隱患,政府亦能從企業盈利中獲得豐厚稅收,一舉兩得,故一般樂見其成。宏觀來說,外賣平台正正是高度市場化下,企業彈性聘用、員工彈性流動的典型例子。外送平台的興起,為社會帶來自由與機遇,但也誘使企業以剝削員工保障來追逐利益最大化。基層雖能解一時困境,長遠而言,他們失去了連續的生涯敘述,自僱制度亦侵蝕了傳統以來重視員工對企業的信賴、忠誠及互相付託的人文精神。

社會保險促使企業與送餐員團結

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言:「善常存兩惡之間,一種惡為過度,一種惡為欠缺。」政府無所作為,令基層毫無議價能力和福利保障,固然不當;政府過度管制,令企業「少做少錯」,扼殺基層僅有的謀生空間,亦非上策。針對外賣員欠缺保障的問題,政府實可考慮鼓勵設立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讓不同持份者共同分擔風險。現時送餐員均以個人身分提供服務,彼此沒有工會連結,亦沒有相互幫助的義務。對此,社會保險能促使企業與各送餐員團結一致,讓健全者支援不幸傷亡者,企業亦能間接扶助前線員工,彼此在無形中相互依存,共同承擔整個行業的風險與命運。

在香港,社會保險並非新事物,但較少用於員工保障之上。常見如保障消費者的旅遊業印花稅制度、分擔循環再造成本的生產者責任計劃(電子廢物徵費)、從源頭防止濫用的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等政策措施,民間則有倡議公平貿易的咖啡產品。消費者均願額外付費或承擔溢價,以達至環保、扶貧或分攤共同風險等不同目的,從而與弱勢社群、其他消費者,乃至地球整體構成命運共同體。

世界各國亦開始透過社會保險,為送餐員提供不同程度的保障,但此責任更多被歸於外送平台。例如,日本Uber Eats外送員勞動組合便積極爭取,成功讓外送平台Uber Eats建立「傷害補償制度」,意外受傷或身亡的送餐員能分別獲最多25萬日圓(約1.85萬港元)及1000萬日圓(約74萬港元)的慰問金;法國的巴黎獨立送餐員團體(Collectif des Livreurs Autonomes Parisiens,CLAP)則發動連串遊行,逼令Deliveroo為送餐員提供免費醫療保險,報銷基本報銷額200%醫療費和住院費。國內沒有類似的送餐員工會,政府規定相關車輛購買交通意外保險,而送餐員自身安全,則靠外賣平台自律購買的人身意外保險提供保障。

良心消費 各方共贏

世上沒有免費午餐,關鍵問題是:「誰付鈔?」(someone has to pay)

要為送餐員安全提供合理保障,外送平台及消費者便需要共同承擔。縱使,社會保險會為外送經濟帶來額外成本,但企業能以此洗脫「剝削員工,強迫以命送餐」的惡名,實踐實惠的社會責任,消費者亦需要明白,方便的服務,需要為提供服務的人士的安全有所貢獻,作良心消費,真真正正做到共創(co-creation)、共享(co-sharing)的各方共贏局面。

作者梁亦華是香港大學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研究員,陳之翰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研究助理教授,葉兆輝是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文摘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