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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者治港 靠的是什麼?(文:劉進圖) (09:00)

特首林鄭月娥上周透過視像方式向中央述職,據官方媒體事後披露,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會晤中表示,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只有做到「愛國者治港」,才能落實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及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習近平話音甫落,親北京政黨民建聯便對外公布「變革香港」大計,要推動行政改革及司法機構改革,並打算向特區政府和各法定機構,大舉輸送愛國治港人才。

定義愈收愈窄 建制難免人人自危

愛國者治港的理念並不是新的,早在1984年中英草簽聯合聲明後,鄧小平10月接見香港各界國慶訪京團時,便詳細談過這理念,當時鄧小平下的定義很寬鬆,只要擁護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就都是愛國者,所以,左、中、右各派人士都可以參與治港,「左翼的當然要有,盡量少些,也要有點右的人,最好多選些中間的人。這樣,各方面人的心情會舒暢一些」(詳見《鄧小平文選》中〈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一文)。

在鄧小平設計「一國兩制」那年代,「維持香港原有制度」被視為確保「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關鍵。如今,來到後國安法年代,「維持原有制度」已銷聲匿迹,「愛國者」的定義也愈收愈窄,不但右派早被排除,就連最溫和的泛民黨派也被迫出局,在建制派已全面掌控行政及立法機關下,中央領導人仍要強調「愛國者治港」,特區政府官員和建制陣營難免人人自危:難道我還不算愛國者?要怎樣做才算愛國者?

憑什麼相信「愛國政黨」幹部比公務員更好?

就算所有權力崗位上的人,都是北京眼中的「愛國者」,這是否就可以保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繼續取得成功?提出大幅變革的「愛國者」們,視司法機構為敵人,要成立委員會去指導法官量刑,要增設政治機制去處理投訴法官,要全盤改革司法機構,這些「愛國者」有沒有看到,多間大型跨國機構已在醞釀,日後簽訂商業合同還是否寫上合約受香港法律管轄?遇有爭議是否在香港仲裁?醞釀這個轉變,正是因為擔心香港的法律及司法制度,在《國安法》實施後會出現大變(詳見昨日《金融時報》頭版報道)。

香港的行政管治,確實有不少令市民詬病之處,單是過去一年防控疫情的表現,就連特首自己也承認,比內地、台灣和澳門都更差。可是,全面換上親北京政黨的「愛國者」後,管治是否就會改善?市民憑什麼相信「愛國政黨」的幹部,會做得比受過專業訓練的公務員更好?特區主要官員班子中,不是已經有多位局長和副局長來自「愛國政黨」了嗎?他們有什麼亮麗的管治成績,令市民相信他們,可以委以重任?

選委會為何到習近平年代便無法運作?

近日在人大政協的圈子裏,不斷有「愛國者」高調發聲,主張下屆特首產生辦法,廢除選舉改行協商,藉此確保特首由「愛國者」出任,避免1200人選舉委員會選出可能不愛國的特首。這個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向來被外界詬病是小圈子選舉,如今連小圈子也信不過了,要改為協商產生,假若中央接受這個建議,外界會怎樣看?在江澤民、胡錦濤年代都能有效運作的選舉委員會,為何來到習近平年代便無法運作?這個轉變,到底是說明香港的進步還是退步?這個轉變,反映的是「一國兩制」邁向成功還是失敗?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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