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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長期低生育率的挑戰與出路(文:陳夢妮、葉兆輝) (09:00)

2020年是特別的一年,新型冠狀病毒在各地肆虐,其變種繼續來勢洶洶,我們還未看到疫情將怎樣結束。除此之外,這一年還是一個人口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因有不少亞太高收入地區正面臨着人口自然增長率變為負數,即是出生人數少於死亡人數。長期的低生育率及快速的人口老化,這些趨勢所帶來的問題和挑戰也將日益嚴峻。2020年度,因社會事件、疫情和不同社會氣氛,相信出生率比對上一年下降,總和生育率會維持極低的水平,約1.0左右。本港的總和生育率自1995年後就未曾高過1.3(1.3被視為超低生育水平(ultra-low fertility rate))。台灣的總和生育率從2003年起也一直處於超低水平。2020年,台灣出生總人數為165,249,死亡總人數為173,156。死亡總人數比出生總人數高出7907,這表明台灣人口自然增長率已為負數。如果不包括移民,台灣的總人口數已經開始出現下降的趨勢。若這種趨勢一直持續,它很有可能成為一顆「人口定時炸彈」,並最終進入倒計時。屆時,香港、台灣、日本和韓國等地的經濟、財政及醫療將面臨巨大的壓力。

當下,這些地區各政府也開始採取一系列家庭政策來提高生育率,例如延長帶薪產假、育嬰假,提供彈性工作時間,發放生育金(baby bonus)等等。但這些政策效果並不顯著,總和生育率並未因此顯著回升。不少人認為這些家庭政策「無效」甚至「失敗」。目前有一些研究認為這些政策所提供的支持與當下家庭的實際需要並不匹配,所以效果甚微。荷蘭格羅寧根大學(University of Groningen)的Anne Gauthier教授對歐洲和日本、韓國、台灣的家庭政策進行過比較研究。她發現在日、韓、台地區,經濟負擔重、養育成本高是夫婦實現生育意願的最大障礙,但政府的經濟支持佔養育孩子的實際成本比例非常低,以致無法有效提高夫婦的生育意願。

分析亞太區5地「生育率彈性」

筆者認為在斷定當下家庭政策是否失效之先,更具有建設性的是研究如何精準聚焦,即如何讓政策瞄準最能影響生育率的群體。筆者在2015年曾提出了生育率彈性的概念。彈性(elasticity)原本是經濟學上的一個概念。譬如,需求價格彈性,指的是商品價格變動時,商品需求量變動的百分比。筆者將這一概念應用到生育率的研究中,以分析當不同群體的生育率或結婚率變動時,總和生育率變動的百分比。基於香港、台灣、日本、韓國、新加坡政府統計部門提供的2010至2011年的數據,我們對這5個地區的總和生育率進行了彈性分析(elasticity analysis),旨在找出能最大程度提高生育率的群體。首先,利用分年齡結婚率和「年齡——胎次別生育率」,我們建立了一個模型來模擬女性在15至49歲的育齡期內,從未婚到結婚,從結婚無小孩,到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動態過程。然後,利用數學中的差分方程計算生育率彈性。為通俗地解釋生育率彈性這一概念,我們以總和生育率對25至29歲女性一胎生育率的彈性為例:這一彈性衡量的是,當這一年齡組的一孩生育率每上升1個百分點,所導致的總和生育率變動的百分比。

政策不應逼人結婚 應幫助想結婚者

分析結果如附圖。在2010至2011年,這5個地區的總和生育率對結婚率的彈性最大,尤其是對25至29歲結婚率。在香港、日本、台灣和新加坡,25至29歲女性的結婚率每上升1個百分點,總和生育率會提高0.3個百分點左右,在韓國略低,約為0.24個百分點。如果這些政府的政策能有效移除年輕人結婚的障礙,提高結婚率,那麼總和生育率將會有顯著的回升。

當下這5個地區的初婚年齡都在不斷上升,離婚率也在不斷增加。政府如何能有效提高結婚率的問題,也備受爭議。這些爭議主要在於:結婚與否是個人的選擇和自由,如果政府干預,這是否合理?同時隨着同居行為日益普遍,婚外生育是否也會日漸被社會大眾所接受?歐美國家當下的較高生育率很大程度來自婚外生育的增加,如瑞典、法國等地,其婚外生育已佔總出生人數的50%至60%。但是目前一些研究顯示,在這5個亞太地區,同居雖然增加,但婚外生育仍舊十分罕見,公眾的態度也比較保守。婚內生育仍舊會是目前的主流。

為了鼓勵結婚,韓國、日本、新加坡也紛紛採取措施,如提供一些約會的諮詢服務、資助一些機構舉辦相親活動等等。新加坡政府更是為戀人們提供優惠的購房政策(「Fiancé/Fiancée Scheme」);日本政府則是通過給年輕人提供更多永久穩定的工作崗位。近期,台北市甚至開始為年輕人推出「結婚補助獎金」。比起這些地區,本港在支持年輕人結婚、建立家庭方面的投入則較為有限。筆者同意結婚是個人的選擇,政府的政策不應強迫那些不想結婚的人結婚,而應在於幫助那些想結婚的人移除他們的障礙,消除他們的顧慮,幫助他們更早、更好地實現結婚意願。

港府若加大支持一胎生育 政策效果將較顯著

另外,我們發現在這5個地區,三胎及以上生育率的上升對總和生育率的影響非常小。這意味,如果政府的政策是意在瞄準高胎次的生育來提高生育率的話,政策效果將微乎其微。此外,附圖顯示,在香港、台灣、新加坡,總和生育率對一胎生育率的彈性較高,尤其是對30至34歲一胎生育率。而在韓國,總和生育率對二胎生育率的彈性較高,尤其是對30至34歲的二胎生育率。在日本,總和生育率對結婚率的彈性則遠高於對任何胎次別生育率。這些結果意味着,如果香港、台灣、新加坡政府加大對一胎生育的支持,韓國政府加大對二胎生育的支持,政策效果將較為顯著。

如果能有效提高結婚率,提高一胎生育率,或二胎生育率,這5個亞太高收入地區的生育率可能會有顯著的回升。單一的增加生育率政策是行不通的,在政策上的淺嘗輒止也不會成功。有效的家庭政策應當是一個持續的、整合的、多樣的政策組合(sustained, integrated and diverse policy portfolio),滿足各種不同的需要,提供對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family-friendly working environment),精確地瞄準能最大程度影響生育率的群體。

作者陳夢妮是德國科隆大學及比利時魯汶大學研究員,葉兆輝是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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