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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仲裁?三論基本法是契約(文:沈舟) (09:00)

《港區國安法》的制訂過程,再一次否定了《基本法》的契約性質。法例公布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律政司長鄭若驊都沒有看過法例條文細則,更不要說普通的香港市民了。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解釋說「港區國安法屬全國層面的立法,特區政府沒有角色舉行正式的公眾諮詢」。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更加強調,國安立法「是地方政府不能承受之重」。一句話,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港區國安法,作為契約一方的港人是沒有發言權的。想一想,若民主法治國家的總統稱該國的國家安全只能由他定義及話事,地方及其民眾都「沒有角色」參與,恐怕早就下台了。

中國政治「關你咩事」

可見,當今中國「政治」的涵義與現代政治的概念是南轅北轍。維基百科說「政治是由各種團體進行集體決策的一個過程」,如孫中山先生所言「政治是眾人之事」;而大陸的百度百科說「政治是政府、政黨等治理國家的行為」,前者強調各種團體博弈(包括國家與地方的利益調整)過程;後者強調中央政府統治,源自於中國千年專制傳統中的「禮以道其志」、「政以一其行」,即政治只是用來統一人民行為的手段。

面對很多國家對港區國安法的質疑,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強調這是中國內政,西方國家憑什麼可以動粗,「有無搞錯、關你咩事」。

但用現代政治的觀點看,中國其實是沒有內政的,政治並非「眾人之事」,而只是一黨統治之術,不僅對國際社會,而且對所有大陸和香港民眾來說,中國政治,都可以說是「關你咩事」,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所說,「香港其實是『NO SAY』,中央想怎樣做,它有權做」。

任何人不得審判自己的案子

當中共成了凌駕一切的仲裁者,以國家利益的名義介入所有社會衝突的時候,就會出現與自然公正原則相悖的情况:Nemo judex in causa sua(拉丁語,意即「任何人不得審判自己的案子」)。漢典《釋名》曰「仲,中也,位在中也」,引伸來說,即根據規則由中立的第三者做出裁決。猶如AB兩隊參賽,若沒有第三者,即獨立的裁判嚴格按規則吹哨,而改由A隊的領隊兼任裁判,這樣的球賽還有意義嗎?當吹哨明顯有違比賽規則,裁判偏袒A隊,而B隊和觀眾都發出抗議聲音後,B隊會因為「勾結隊外勢力」加重處罰,而觀眾輕則被指摘為「關你咩事」,重者則可能因「危害賽事安全」而一起被罰。更有甚者,A隊為了有利於自己獲勝,還可以單方面修改規則,這樣,從修改規則(立法),到參賽(行政),直至吹哨(司法),A隊「三權合一」,任何對手都將是不戰而敗。

中共高層對此舉之謬其實心知肚明。5年前,時任中央紀委書記的王岐山在會見美國著名政治學者福山的時候,就談到外科醫生給自己割闌尾的難處,他一面長嘆執政黨自我淨化的壓力很大:「難啊,自己監督自己」,一面又斷然地說中國的司法獨立不可能,說司法一定要在黨的主管下進行。而一黨獨裁的規則與現代多元政治公開平等、清晰可辨的規則截然不同:社會不可辯(媒體姓黨),立法機構不可辯(橡皮圖章),憲法不可辯(鮮有憲法訴訟),獨裁之下無仲裁。

極權之下「法律的恥辱」

現代獨裁政權常用法律來包裝權力,其顯著的特點就是,讓法律條文模糊化、空洞化,這樣就能給獨裁權力留下隨心所欲、黑箱操作的用武之地。如《左傳》曰「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又如海耶克所說「所謂絕對的奴役,就是一個人根本無從確定所要做的事情,亦即一個人須受制於一切對他下達的命令」。法律規則的過度模糊,剝奪了民眾的合理預期,不知道合法或非法的邊界在哪裏,以至於惶惶不可終日。大陸文化大革命前的反革命罪、後來的流氓罪,以及如今的尋釁滋事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罪,都是這種無所不裝的口袋罪。中國政法大學的羅翔教授因此稱大陸的尋釁滋事罪是「刑法的恥辱」,呼籲予以廢除。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陸法律的這種模糊空洞化勢必對香港普通法產生衝擊。4位泛民議員因為不符「愛國者治港」原則而被DQ,其罪名是何等空泛!正如香港大律師公會的聲明所說:DQ有違法治下固有的公平及程序公義原則,沒有給4位議員任何回應機會,亦嚴重損害法律必須明確的原則。就算對此提出司法覆核,大家也明白,當裁判和對手合二為一,若根據普通法的規則覆核,可能連原有規則都會被人大釋法而加以修改。極權之下,作為第三者的司法仲裁無能為力,何嘗又不是「普通法的恥辱」!

Say NO to No Say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外主張多元文明,反對單邊主義,但多元文明就是契約文明,中共對內卻實施一元獨裁,奉行從上至下的單邊授權統治,中國民眾連契約主體的身分都沒有。

若無《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這樣契約性的法律檔所作出的承諾,若鄧小平當年主張對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權,並自行制定國安法,今天的中共高層不妨捫心自問:香港能順利回歸嗎?

民無信不立,君無信則寡,背信棄諾的政權,只能讓文明世界對其充滿戒心。捷克帕拉茨基大學(Palacký University Olomouc)11月中公布13個歐洲國家對中國觀感的大規模民調,有10個國家的民眾對中國的負面觀感明顯。法國國際關係研究所(IFRI)研究員朱利安(Marc Julienne)根據這個研究成果,隨後發表〈後疫情時代法國對中國的公共看法:政治不信任勝過經濟機會〉,指出法國民眾對中國的反感程度比過去3年嚴重,已形成跨黨派共識。中國的戰狼外交官、新疆問題,特別是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使得中國成為各國民眾最不信任的政治實體。

信任的榜樣力量是無窮的,失信的壞榜樣更是如此,絕非「關你咩事」。中共如今面臨的種種外交之困,就始於它的內政之惡,始於它對契約精神的漠視。若中央依然堅持認為基本法是授權法而非契約,可以隨意解釋和改變,除了它自己,其他人都只能No Say,相信廣大港人作為契約一方當事人,國際社會作為維護契約規則的第三者,都會持續且堅定的向中共Say No,畢竟,裁判和運動員合二為一的比賽,病人給自己行開刀手術,這種不義不智的行徑,終究是難以為繼的。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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