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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入境例恐損難民人權 審核機制須符國際法理(文:Virginie Goethals) (09:00)

關注難民網絡(Refugee Concern Network)是一家由17個組織機構和個人設立的網絡,致力於改善身處香港的尋求庇護者和難民的生活,以及維護他們的權利。

我們對香港政府於2020年12月4日刊憲的《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註1)部分章節深表關注。

聯合國於1951年通過建基於《世界人權宣言》的《難民公約》,而雖然香港並非《難民公約》的締約方,但是香港根據其在《禁止酷刑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終審法院相關判決(註2)中的法律責任,逐漸發展了其獨特的免遣返保護審核制度,亦即統一審核機制。多年來,香港一直不願給予難民和尋求庇護人士除免遣返以外的任何保護,例如給予難民庇護及公民權。截至2020年9月,統一審核機制下僅有231宗聲請獲確立,成功率為1%,是發達地區中最低的確立率之一。

統一審核機制與人權保護相去甚遠

作為非政府組織RUN(主要為遭受性暴力和酷刑的女性難民和尋求庇護人士提供康復服務的組織)的行政總監,從我的個人經驗來看,統一審核機制的精神與任何形式的人權保護相去甚遠。在這機制下,來自飽受戰爭蹂躪國家聲請人的案件大多被駁回,而駁回理由則體現出嚴重缺乏對人類災難的理解和近乎惡意的無知。而入境處官員在審核中對輪姦倖存者Marianne指出,她理應就回到其位於東非並深陷內戰中的原居國感到安全,簡直不能接受。該官員沒有意識到的是,該次聆訊後Marianne的嚴重恐慌症發作,並使她再度陷入了重度抑鬱中。香港入境羈留狀况的合法性亦為灰色地帶,而試圖將失去孩子並經歷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發作的單身母親Nuria綑綁在牀上這一做法,顯然與任何國際標準都相差甚遠。

令人擔心的是,新的修訂旨在減少來港的尋求庇護人士的數量、加快審核聲請、提升遣返速度,以及擴大入境羈留權力。

具體而言,條例草案將批准入境處官員裝配武器、縮短提出上訴時提交新證據的時間,更可因為入境處或上訴委員會「合理地認為聲請人能夠(以某語言)理解和交流」為理由,剝奪聲請人使用翻譯服務的權利。此外,新法案將允許香港政府與存在酷刑風險的國家協商,以便當酷刑指控在原審被駁回時,安排將申訴人驅逐出境,儘管同一聲請有可能在上訴或司法覆核後獲確立。

回國後受虐風險或大增

在Marianne的案例中,這將意味着她不會得到法語翻譯,且需要用她的第四語言英語講述她如何從其恐怖困境中逃生。無可避免地,這也意味着她不會有足夠的詞彙來詳細講述及形容她遭受的折磨。對Nuria來說,允許入境部門的人員根據《武器條例》和《火器及彈藥條例》攜帶武器,只會大大提高在拘留設施中已處於嚴密監視之下的被拘留者被虐待的風險。對Marianne來說,由於她的案件在原審中即被駁回,原則上香港政府可以將Marianne正在香港申請庇護但有可能會被遣返的事,告知Marianne飽受戰火摧殘的原居國,大大提高她回國後遭受更多虐待的風險。

冀港府全面諮詢持份者

關注難民網絡希望香港政府與有關持份者(包括民間社會、難民及尋求庇護人士)就《入境條例》的建議修訂進行有意義及全面的諮詢,從而全面改革統一審核機制,使其符合國際法理及標準。我們敦促立法會議員於本周三(今天)的立法會會議上成立法案委員會,以便詳細審議條例草案,並討論如何令統一審核機制符合香港需遵守的人權責任。

註1:bit.ly/2KrhtCd

註2:詳見Ubamaka Edward Wilson訴the Secretary for Security [2012] 15 HKCFAR 743,以及C & Ors訴Director of Immigration [2013] 16 HKCFAR 280

作者是關注難民網絡(Refugee Concern Network)總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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