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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社區檢測 4疑點待解釋(文:關偉基) (09:00)

普及社區檢測計劃9月14日結束。

觀察完整個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推行後,有疑點如下:

為何公務員事務局長總理?

(1)負責總理計劃的,是公務員事務局長。照理,防疫是公共衛生事務,為何不是由食物及衛生局總理此事?若說,因疫情,食物及衛生局的工作已繁多,故須由其他局分擔,那麼,計劃關係所有市民,為何不是民政事務局長總理?如果說,因計劃涉及組織公務員作檢測站工作人員,由公務員事務局長總理,可方便安排,則每次選舉活動,亦需招募大量公務員作票站職員,則豈非選舉事務亦應由公務員事務局負責?

政總檢測站設立目的為何?

(2)全港141個檢測站中,其中一個是政府總部,惟在普檢網頁中,此站不接受市民預約。那麼,這站設立目的為何?計劃首日,特首、司局長已在這站採樣;若要方便在政總、金鐘道政府合署、入境事務大樓、稅務大樓和灣仔法院大樓上班的公務員參加計劃,另有預約安排,在這些地方上班的公務員是否知悉?政府通函這些公務員時,用詞會否讓公務員誤會為他們必須接受檢測,失去計劃乃自願參加的原意?

如何計算出500萬承受能力?

(3)計劃之初,市民曾接收政府的信息,謂計劃的目標是500萬人接受檢測,後來政府更正謂,500萬非目標,乃計劃的承受能力。無論是計劃目標或承受能力,若500萬除以檢測期(14日),則每日的可承受檢測量,應平均可達35萬至36萬。惟計劃首日,化驗結果滯後,政府解釋謂,化驗中心需要磨合,而其實每日的總化驗量可達30萬;也有指首日在運輸樣本上安排未如理想。那麼,若市民反應踴躍,真的平均每天有35萬至36萬人參加檢測,化驗結果是否會嚴重延後?如何計算出500萬的承受能力?

對待化驗人員 為何不能人道一點?

(4)官方的宣傳謂,從事化驗工作的國內人員,為完成工作,也為避免又卸除又穿著保護衣,增加風險,故寧願8小時不飲食,並穿上紙尿片不去廁所。既然化驗能力可達每日30萬,而計劃的預約和實際接受採樣人數,平均未達每日15萬,不及總化驗能力的一半,在最高峰期也只有19萬,不及總化驗能力的三分之二,為何不能人道一點,安排化驗人員多些休息時間,讓他們有足夠時間卸除和穿著保護衣,可安心中途飲水、進食和上廁所?

換言之,按政府不同時期公布之資訊,作邏輯分析,數據與數據之間甚有矛盾和落差。雖然計劃已過去,政府(1)宜向市民解釋清楚,消除市民誤會;(2)若有計劃不周之處,勇敢承認,並作為未來政府再推行大型計劃時的參考。

作者是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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