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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將成港人集體回憶?(文:楊森) (09:00)

人大料於今日(5月28日)用迅雷不及掩耳、快刀斬亂麻的手法,通過港版國安法的決議草案,並將透過《基本法》第18條,納入附件三,在本港實施。這樣做明顯是違反基本法,因基本法第23條已經清楚訂明,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交由特區自行立法處理。事實上,基本法第18條是關於全國性法律在本港實施的問題,例如已實施的《駐軍法》,及將會通過立法實施的《國歌法》。但人大準備通過的港版國安法,則包括4項被認為違法的事,即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從性質上而言,港版國安法並非全國性一般法例,而另方面,又與基本法第23條國安立法有重複的地方。問題是,為何中共中央現時要以違反基本法的手法,強行通過港版國安法,更擬於8月在本港實施呢?

擬以港版國安法  取消泛民候選人資格

首先,明顯地人大選取從基本法第18條入手,是要繞過立法會,不受泛民議員用拉布手法,阻延通過國家安全法。眾所周知,本港回歸23年以來,也未能在立法會通過第23條立法。一直以來中共中央已深表不滿,如月前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已經指出,本港出現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示威抗議行動,是由於港人國家安全意識低,及本港國家安全機制薄弱所致。故中共中央認為透過人大立法,經基本法第18條納入附件三在本港實施港版國安法,是有迫切需要的。但這種干預本港內部事務和違反基本法的做法,均突顯中共中央缺乏法治精神,而制定的基本法均可以隨政治需要而改變。

此外,本港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6日舉行,鑑於先前的區議會選舉的投票率高至七成,而泛民又取得空前成績,相信是次9月立法會選舉,泛民陣營奪取過半議席的機會是相當高的。故此中共中央現時最關注的除了用國安法去止暴制亂,就是要應付9月的立法會選舉,意圖採取果斷手法,去打擊泛民主派贏得立法會議席過半的機會。人大(常委會)打算8月通過及實施港版國安法,並以此為法律基礎,於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前,去取消泛民陣營某些候選人資格,以削弱泛民主派陣營的競選實力,可謂不惜一切,奇謀突出,企以竟其功。

「底線思維」破壞鄧小平力主的一國兩制

再其次,自然與中美貿易糾紛將進展成冷戰有密切關係。在兩國相爭之下,本港無可避免地淪為被挾持的棋子,可謂兩面不是人。隨着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示威抗議浪潮此起彼落,泛民對外的國際游說,亦產生一定的國際關注和壓力,引來中共中央極度不滿。尤甚者,最近自武漢爆發的肺炎疫情,加上中國政府當初對疫情的隱瞞,更使到中國和外國關係,無論經濟和政治上,均出現空前的緊張情况。中共中央深明是次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條例,並於本港實施,會引起國際壓力,甚至受西方國家,特別美國政府的制裁,也在所不惜,一幹到底。有評論指出,這是與習近平的所謂底線思維有關,即會作全盤打算,並將最壞的情况計算在內,而作出最壞的打算,但亦作最好的準備。現時中共中央最關注本港作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前線,務必全力戒備,以免失守。但究其實,所謂國家安全,無非是維護政權的威權和穩定而已。

總的來說,是次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對本港的影響和禍害,是非常嚴重,可以說中共中央是次的所謂底線思維,是一手破壞鄧小平力主的一國兩制的構思和制度。8月實施港版國安法,無疑會將本港推向一國一制,將逐漸把本港和大灣區同化。本港作為一個文明的國際都會,將會逐漸失去其本有的特性,淪為一個普通的內地城市而已。過去港人面對不少陣痛,如六七暴動、八九民運移民潮和2003年沙士等,但今次港版國安法的禍害,影響至深。董建華和特首林鄭月娥均說,港版國安法只是打擊少數人,對本港安定繁榮有莫大的促進作用,這無疑是癡人說夢,將頭埋於沙堆。坦白說,當本港走向一國一制,覆巢之下無完卵,到時又會有多少人能免受牽連呢?

國安法影響  遠較逃犯條例修訂嚴重深遠

日前,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本身也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在電台節目指出,中央當會在港設立國安機構,並派員到香港執行相關工作;內地或將擁有審訊權。有論者認為陳教授是不經意地透露消息,所謂弗洛伊德式錯誤(Freudian Slip)。但筆者認識陳教授多年,相信他的講法是老實的。他說悲觀情况是有關國安案件將有機會並非由香港法院負責審訊,而所謂港人可向基本法委員會表達意見,只是過場而已。由此觀之,國安法之影響,遠較逃犯條例修訂嚴重深遠得多,甚至可謂比無可比。眾所周知,內地的法律及司法和審訊制度,可謂朝令夕改,缺乏透明度,其重視社會穩定,遠超於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大家只要想起劉曉波、李旺陽、李文亮及王全璋等人的遭遇就可想而知了。

現時,西方政府的譴責四方而至,均指摘港版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和《中英聯合聲明》。將至的,會是經濟制裁,相信美國予本港的特殊經濟地位,將會一掃而空,而有關官員亦可能列入制裁名單。外資亦會重新估計去留,而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將會喪失,特別當本港法治制度的完整性、新聞自由和學術自由相繼受到侵蝕,到時港人失去的集體回憶的名單,恐怕會愈來愈長了。

很可惜,港版國安條例就在中共中央的底線思維下出現。這種思維是不容有異見人士的,當社會出現不同政見的人士及社群,就會被當局取締於萌芽時期;正如現今的泛民國際游說,會被視為勾結外國勢力、干預本港事務,是當局要全面打擊的。

以共同體的精神和努力  維護港人核心價值

法國哲人卡謬(Albert Camus)曾說「我抗爭故我們存在」(I rebel, therefore we exist),美國哲人羅爾斯(John Rawls, 2001)也說,要做好自己便要對抗(to be is to confront)。本港是大多數港人的家,不少有條件移民的人,相信會打算移民。於是移民潮自八九民運後,又再次升起。將去外國或已移民多年的港人,也望大家繼續關心本港。9月立法會選舉,記得回港投票支持泛民陣營。有論者指泛民及公民社會堵塞第23條,也堵塞不到第18條。然而港人做得幾多就幾多。正如是次肺炎疫情,港人均戴口罩,助人助己。每個人都是另一個人的支柱。留港的,繼續發揮港人共同體的精神和力量。大家為一個文明的本港,讓港人可繼續過着自由、多元、包容、開放和走向落實民主的日子,有如羅爾斯(1971、2001)所指的公平社會(Fair society)的生活方式,和可擁有的社會機會而共同努力。大多數港人是不認命的,會以共同體的精神和努力,去維護港人的核心價值。

作者是港大榮譽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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