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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逼中央出手 香港政局轉勢有望(文:盧文端) (09:00)

筆者去年11月4日在《明報》的文章已經提出這樣的問題:香港的反修例暴亂已經上升到國家安全的層面,23條立法的問題,是香港自行立法,還是逼中央出手?現實的結果是中央出手。其實,這也是為反對派所逼。反對派不僅「成功」阻止23條立法,而且發動「攬炒」,與外部勢力勾連,威脅國家安全,中央不得不出手制止。今天的香港正處在回歸以來最嚴峻的局面。香港要由大亂轉為大治,主政者必須採取雷霆手段。人大立法帶出重大信號:中央以舉國之力平定香港亂局,強勢主導香港局勢,將對香港形勢好轉發揮關鍵作用。這是所有關心香港政局的人都應該重視的信息。

反對派視中央包容為「軟弱」  誤判大局

中央出手為香港進行國安立法是反對派所逼,可以從3個方面來看:

其一,香港回歸已接近23年,《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反對派的阻撓、干擾,將這一立法污名化、妖魔化,可以說是「居功至偉」。至今為止,香港本地的23條立法仍然看不到希望,中央不得不出手立法補上香港的國安短板。

其二,反對派發動「攬炒」已近瘋狂,勾結西方及「台獨」勢力,嚴重威脅到香港的國土安全、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而且這種情况還在持續加劇。西方很多媒體都聲稱,香港已出現失敗城市的徵兆,「一國兩制」面臨夭折的風險,中央再不出手,後果不堪設想。

其三,回歸以來,中央對香港一直保持忍耐、克制和包容,但反對派卻將中央的包容大度視為「軟弱可欺」,得寸進尺,沒完沒了鬧下去,一步步挑戰底線,以致誤判香港大局,超過中央能夠容忍的底線,激起中央強烈反彈。

顯然,正是反對派的所作所為,使得國家安全在香港受到現實威脅和嚴重損害,而特區政府又難以自身完成立法。現在,由中央出手立法,解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並確保有關立法在香港本地有效實施、執行到位,是形勢所逼,也就是說,是反對派逼着中央出手的。

人大立法有懲治規定  也有執行機制

反對派的最大問題,在於老是有意無意忘記香港是五星紅旗之下的中國特區,總是以為自己可以掌握對香港的控制權,脫離中央的管轄。反對派以為去年的「反修例成功」、「區選大捷」和美國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皆是重大利好和進攻信號,於是發展出立法會選舉「35+」和「攬炒」的目標與行動,力圖將「反修例」之火無限延燒下去,直至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將香港變成一個依附於美國、與中央對抗的獨立實體。實際上,許多跟隨反對派的市民並不知道反對派這一局賭得這麼大,更不知後果是如何嚴重。

然而,管轄香港特區的中央政府,不僅對於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的責任,而且對於處理香港事務擁有最高的權力。當香港本身力量不足以維護國家安全、不能確保一國兩制正常運行的時候,中央必定介入。現在,中央終於在這場國安保衛戰中,使出了人大立法實施的殺手鐧。

有人說,人大的國安立法比較特區政府2003年的立法版本更辣。這是必然的。治亂世用重典。面對瘋狂的「黑色暴亂」,國家不制定動真格的國安法,不足以止暴制亂。王晨副委員長在關於人大決定(草案)的說明中清楚傳達了這個信息:

一方面,王晨用了「防範、制止、懲治」6個字,清楚表明人大常委會的相關立法,不止是作出一些原則性的規定,而且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會有懲治性的規定。

另一方面,王晨特別指出,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並將積極推動解決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專門機構、執行機制和執法力量建設,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特區有效實施。

可見,中央今次制定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法,不僅會有實質性的懲治規定,而且還有強力的執行機制,香港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將會受到嚴厲懲治,極端勢力肆無忌憚暴力毁港的日子恐怕不會再有了。

中央是以舉國之力平定香港局勢

由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為香港進行國家安全立法,表明中央是以舉國之力平定香港局勢。其帶出的重大信號是:中央將以各種方式和手段,強勢主導香港局勢。這將是香港由大亂走向大治的重要轉折點。當然,中央一再強調習近平主席的講話:中央實施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同時確保一國兩制實施不走樣、不變形,並再三說明,國安立法所針對的是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是為了維護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和切身利益。本人相信,能夠繼續保持一國兩制,能夠在社會安定的環境下安居樂業,這是香港市民希望見到的,應該會得到大多數香港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是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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