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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防不擇手段推動立23條(文:鄭立) (09:00)

在民主派的想法中,在今年秋天的選舉,讓他們民主地在地方議會中取得一半以上的議席,最好能令他們在整個議會中,取得35席以上過半數,使他們能夠合法地在議會中用手指按一下反對,就解決了23條的問題。

先不論上面這個計劃,成功的機率本來就不高。即使奇蹟性的選到35席以上,也可能會有當選議員被DQ(取消資格),這點已經發生過,而且不止一次。當初這發生時,不少人還掩耳盜鈴地嘲笑是被取消資格的議員自己做錯事連累大局,但去到有6人被取消資格時,大家應該意識到這不是一個技術性的錯誤。

我們應該意識到,《基本法》裏的人大釋法權,就是準備來有需要時改變議席分佈的。香港的立法會議員是沒有實權的無兵司令,政府上下的公務員,皆不會聽從立法會導員的指令;而政府卻可以隨時改變效忠特區與基本法的定義,去將議員這個受薪虛銜也廢掉。

更不要說在2019年動用了的《緊急法》,能直接略過立法會,都意味着政府只要有決心要搞23條,選舉成功恐怕是令政府吃相難看一點,卻並不能制止政府。

而且,DQ也不是減少票數的唯一方法。就算政府不DQ議員,只要有任何一個想要推動23條的政治勢力,策動一次暗殺,讓一兩個議員被殺或者「被失蹤」(相信刺客只需要一張雙程證),票數也會立即減少,而且不需要釋法,也不會引發什麼憲制危機。

這件事並不如大家想像中的那麼難發生,今個月已發生前議員被行刺事件,如果議會裏的事情足以影響中國的未來,有人暗殺、綁架或收買一兩個議員就可以令形勢逆轉,這件事就是很可能發生的,請不要忘了銅鑼灣書店事件。

政客須就「下一步怎做」表態

政客們不應該抱着「如果我得到議席,我就投票反對23條;如果我沒有議席,我就沒事可做」這樣的心態,去對待23條,如果政客們真的認為反對23條是重要的事情,就要預備對方使用任何手段。必須預先計劃好如體制內不夠票、出現政治暗殺這樣的情况,不論有沒有議席,或者議會內夠不夠票,都有不同計劃去全力阻止23條。

我相信每一個政客,都必須為23條表態,並不是單純的支持還是反對,而是你無法透過議員阻止法案通過時,下一步是打算怎樣做?假設一個收買、一個DQ、一個暗殺就可以令23條通過,那推動方很有誘因去這樣做。

作者是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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