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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過半 改革之始 功能組別 成事關鍵(文:郭榮鏗) (09:00)

要推動政治變革,有兩個方法:制度之外的社會運動和制度之內的政治空間。近日民間推動支持民主的市民積極參與立法會的功能組別選舉,期望民主派能夠取得過半數議席,繼而在下年的選舉委員會也取得過半數席位,推舉一位民主派的行政長官候選人。這個正是在制度之內,盡量爭取政治空間去推動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雙普選,以及改善政府施政的最可行辦法。

香港現時的政制雖然不民主,但法律設下的框架,理論上是一條可以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雙普選的門路。此外,立法會的立法權力雖然備受限制,但要否決政府的惡法和劣政,只需簡單多數票就可以。所以,比起制度上的局限,缺乏足夠的民主派議員,才是民主改革不興、惡法劣政難擋的最重要原因。

立法會和選委會必須有超過一半的民主派議席,才有機會帶來真正的改變。

這個願景,自回歸以來就一直存在。2004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嘗試乘2003年反23條及區議會選舉大勝的勢頭,爭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當時民主派的競選口號,是「立會三十,香港新天」,可惜事與願違。

與此同時,民主派亦嘗試爭取選委會席位,結果由約100席,增加至約400席。這個過程,足足花了超過10年時間。如今我們足夠提名多過一位候選人與北京欽點的特首競選。現在我們的目標是取得超過600個選委——即過半數席位。這是有可能的。猶記得2006年我首次參加選委會法律界選舉時,無人料到民主派有足夠選委提名梁家傑參與2007年的特首選舉。 

2019年「反送中」運動是第二次契機。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於是在反送中運動期間,參與者深明選舉是帶來改變的必由之路,故作出兩個呼籲:登記成為選民和組織行業工會。目標同指一個,就是參與選舉,使民主派在區議會和立法會的議席過半,將推動民主和抵抗政府惡法劣政的力量注入議會。民主派在區議會取得壓倒性勝利,證明這個方法可行。下一個目標,是真正有權去推動民主改革和阻擋惡法劣政的立法會。

同樣是抵抗惡法,2003年50萬市民上街,董建華即撤回23條立法;2019年,兩次過百萬及多次數十萬人遊行,再加上激烈抗爭,不少市民(尤其是年輕人)遭警察濫捕和濫暴,林鄭月娥才撤回「送中條例」。可見以社會運動抵抗政府的惡法和劣政,市民要付出的力度愈來愈多和愈大,代價和犧牲更愈來愈沉重。

但或許我們想像一下:回顧過去大半年,要是立法會民主派的議席過半,「送中條例」根本沒有可能通過,市民未必需要付出血、汗、淚來抗爭;預視未來兩個月,要是立法會民主派的議席過半,大幅增加警隊資源的《財政預算案》,也不可能通過。還有已經擱在立法會等待投票的《國歌法》,以及中央政府和建制派念念不忘的23條立法,等等。

4功能議席  民主派較有機會奪得

返回現實,要實現立法會民主派議席過半,單靠地區直選不可能做到。去年區議會選舉,儘管民主派奪得超過八成議席,投票率和投票人數均創新高,但民主派與建制派的得票比例是6:4。基於立法會地區直選採用比例代表制,民主派在地區直選難以大幅增加議席。換言之,必須在功能組別選舉搶攻。

這個策略,並不新鮮,更非異想天開。自回歸以來,民主派即竭力爭奪功能組別議席。從起初只有法律界、教育界、社福界和衛生服務界議席等,逐漸將醫學界、會計界和資訊科技界由「藍」轉「黃」。這樣證明,民主派屢敗屢戰,是有機會將對方的議席扳過來的。這要感謝那些一直堅持不放棄的前人,為我們這些後來者打下基礎。

放眼今年的立法會選舉,飲食界、工程界、批發及零售界,以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這4個功能組別議席,是民主派較有機會奪得的。儘管某些界別當下較難取得成果,也是前人種樹,讓後來者在下屆再接再厲。况且在功能組別選舉失利,不等於在選委會中一無所得,例如工程界有民主派選委。關鍵是要把握每一個機會去播種,這是我們打從一開始就已經在做的事。

新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揚言不可能讓民主派取得管治權,顯示中共只有鬥爭的基因,沒有民主包容的胸襟。不想被駱惠寧看扁,希望政制和管治帶來重大改變的市民,特別是有資格成為功能組別選民的,請盡快在5月2日或之前,尋找適合自己的界別,登記成為選民(更改選民資料則須在4月2日或之前)。

作者是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公民黨執委、專業議政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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