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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永遠是對的(文:任建峰) (09:00)

近大半年,香港人最學習到的,就是警隊永遠都是對的。

有警員向數以萬計的和平集會人士瘋狂地施暴?警隊永遠是對的,因為幾百個、甚至數十個滋事分子已足以令所有在場的多萬市民成為暴徒。不過,如果有個別警員行為令到整個警隊聲譽受影響,這就是對警隊的不公道。

有警員在元朗白衣人瘋狂打人的一夜沒有阻止,就算見到有白衣人四周拿着藤條都不拘捕?警察永遠是對的,因為起初人手不足,就算持槍都是走為上策,而拿藤條亦不代表那些人是暴徒。不過,如果有黑衣人拿激光筆等東西,他們就必定是暴徒,一定要拘捕。

有救護、有記者被槍械打盲眼,而警隊不作拘捕,遑論起訴?警察永遠是對的,因為沒有證據顯示這些人是被警察槍械射中的。就算警隊找到一個在記者被打盲眼時開槍的警員,也證明不到什麼。不過,如果有任何人襲擊警員,警隊必定會很正確地大搜捕。

有記者、救護、社工、人權監察員被警員毆打、噴胡椒噴霧、推撞、出言侮辱?警隊永遠是對的,因為誰知這些人是否一些喬裝為其他角色的暴徒?不過,當警員在2019年8月31日晚上在港鐵太子站四周毆打乘客時,警隊就解釋,他們是一個有經驗、有能力分辨誰是暴徒的專業部隊。

有警員開槍致被射者重傷,或高速開電單車向途人衝撞,但又不需要停職?警隊永遠是對的,因為他們面對暴徒,電光火石之間就很多東西都難免。不過,如果有市民為了自衛在電光火石中有個別本能反應,這就是拒捕、襲警。

有大量細菌、病毒防護用具原來囤積於警隊,但醫護人員就防護用具不足?警隊永遠是對的,他們人數多、不時需要去與細菌與病毒近距離接觸的地方,而且用的都只是存貨,所以批評警隊的人都是別有用心。不過,原來當警隊要求大家「全城攜手,同心抗疫」時,這既不包括把自己充裕的防護物品存貨讓給前線醫護人員,更不包括警員用完這些物品時會安全、負責任地把其脫下與清走。

有警務處長與一群撐警明星飯局,出席的還有被法院定罪的濫暴警員,然後警務處長除了容忍在場者違法吸煙,還向一群撐警者作出疑似與警隊誓言有牴觸的「赴湯蹈火,在所不辭」承諾?警隊永遠是對的,因為這是私人聚會,不牽涉公帑就大家無權過問。不過,如果有支持示威者集資過程中有個別募捐者原來湊巧被懷疑涉及違法行為,警隊就必須就此大事鋪張。

狡辯令大眾對警隊更反感

其實,市民深知,警隊絕不永遠都是錯的。他們知道,警隊有些行動是有道理或至少情有可原的。而無論是我個人或不少我的行家,都會在工作上或私人上認識不少做事專業認真、人品和藹可親、絕不是所謂「黑警」的警員。但當警隊代表對所有警員過失的回應都是「警隊永遠是對的」時,這些狡辯不但未能捍衛警隊聲譽,而且更會令大眾對警隊反感。

不過,我相信,大眾無論說什麼都沒有用了,因為警隊永遠是對的,錯的只是世人。

(作者按:以上是筆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他所屬的律師行或團體)

作者是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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