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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山素姬被判貪污罪成判囚5年 (14:10)

緬甸原國務資政昂山素姬被控11宗貪污罪,法院今日(27日)就首宗控罪裁定昂山素姬入獄5年。當局指控昂山素姬收受仰光省前首席部長漂敏登(Phyo Min Thein)的11.4公斤金條和總值60萬美元(約468萬港元)現金。

位於首都內比都的特別法庭今早9時半宣判,記者被禁旁聽,昂山素姬的律師亦被禁向傳媒發言。法新社引述軍政府發言人左敏敦(Zaw Min Tun)稱,昂山素姬會被繼續軟禁,暫時未知她會否上訴。他表示,法院是按法律辦事,又稱76歲的昂山素姬目前健康良好。

昂山素姬於去年緬甸政變被迫下台,正面臨最少18宗控罪,若全部控罪罪成,最高刑期接近190年。昂山素姬一直否認控罪,形容指控「荒謬」。

(路透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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