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聆訊周三(22日)進入第三天,作為控方的加拿大政府律師指出,孟晚舟涉嫌詐騙銀行是此案的重心,強調向銀行作虛假陳述以換取金融服務,在美國及加拿大同屬詐騙,認為她應該被引渡到美國。孟晚舟否認其指控。
加拿大政府代表律師認為,華為控制香港公司星通技術(Skycom)在伊朗的運營,其員工使用了華為的電子郵件帳戶及安全認證,其銀行帳戶亦由華為管理;而孟晚舟在2013年向匯豐銀行的代表表示華為再沒持有星通技術,她已從董事局辭職;但匯豐銀行2010至14年間透過美國分行為星通技術的交易,支付超過1億美元。
孟晚舟律師團隊周二(21日)在庭上表示,由於加拿大未對伊朗實施與美國一樣的制裁,因此孟被控的行為未在加拿大對銀行造成風險,不符「雙重犯罪」原則,不應被引渡。加拿大政府代表律師昨日反駁稱,辯方強調此案與制裁有關,刻意迴避孟晚舟向匯豐銀行作出虛假陳述,或對銀行造成包括聲譽受損等風險。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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