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兩岸

台行政院:停用「大陸人民亦為國民」函釋 防國際誤解 (18:52)

針對停用「大陸人民亦為國民」函釋事件引起各界討論,台灣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26日)表示,30年前的相關函釋不合時宜,也不符法律規定,調整後盼能避免民眾與國際誤解。

台灣行政院昨日(25日)發函通令各部會,文中指出「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等相關函釋,即日起應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事緣2018年大陸錢姓遊客在台踏單車環島,行經高雄路竹區遭路燈電死,其家屬提出「國賠法」索償,法院一、二審判高雄市政府需賠463萬元新台幣;法院今年2月指出,判決是經函詢「國賠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及陸委會,獲函覆「中國大陸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適用「國賠法」,所以據此依法賠償。

(中央社)

相關字詞﹕台灣 大陸 行政院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