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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防邪教辦公室前副主任彭波受賄 判監14年 (19:51)

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610辦公室)前副主任彭波,被控受賄546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江蘇省無錫市中級法院今天(24日)一審宣判,裁定彭波受賄罪成,判處14年監禁,並處罰金500萬元。彭波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現年65歲的彭波,在2006年至2018年利用擔任中央外宣辦網絡新聞宣傳局副局長、網絡新聞協調局長、網絡新聞應急事務局長、國家網信辦專職副主任、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者通過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5464萬餘元。

鑑於彭波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其他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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