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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李孟居刑滿仍服附加刑期  親友發聲明盼陸盡快讓李返台 (17:56)

台商、鄉政顧問李孟居2019年由香港進入深圳後被捕,後被控為「台諜」,台媒早前稱李孟居已刑滿但仍無法返台,對此其親友今日(11日)發出聲明,表示不解為何李孟居和在4月15日獲釋返台的台灣非政府機構(NGO)工作人員李明哲同被判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卻被管制而無法如李明哲般返台。家屬促大陸當局盡快解除對李孟居的管制、恢復其人身自由,讓他立即返台與親友團聚。

台灣人權促進會今轉發由李孟居堂弟李孟修、堂妹李淑芳署名的聲明。這也是李孟居家屬自2019年9月以公開信呼籲外界勿過多揣測後,首度公開聲援李孟居。對於李孟居家屬此前的低調救援策略,李明哲昨(10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沒有作用,「如果你是忍氣吞聲那就只能讓人擺佈」。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被問到李孟居問題時說,台人在陸執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的問題,有關部門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結合個案情況作出決定」。她又表示,李明哲在大陸訊問過程中,23次撰寫親筆供辭及「悔過書」,多次表示「認罪悔罪」, 並稱李明哲在台灣仍需嚴格遵守相關要求。

李孟居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經香港往深圳,據報因拍攝解放軍在邊境集結的照片傳給友人,被以「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囚。

(中央社/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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