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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釣友擅登港珠澳大橋橋墩垂釣被拘 檢26魚竿5箱漁獲 (22:30)

近日有11名「垂釣發燒友」擅自坐船到港珠澳大橋的橋墩上釣魚,內地海事執法人員與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隊開展聯合執法,帶走全部非法垂釣人員,收繳26根魚竿和5箱漁獲。

日前港珠澳大橋海事局執法人員在巡航中發現,位於青州航道的54號橋墩處有異樣,該橋墩防撞鋼箱內有多根魚竿伸出。執法人員隨即對周邊橋墩展開巡查,在另外兩個橋墩處也發現類似情況。經調查,該11名釣友分兩批乘船到達上述水域並登上橋墩,運送垂釣人員的船為黃某所有。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黃某處以行政拘留5天並罰款500元人民幣,追繳其違法所得500元人民幣;11名登墩垂釣人員配合調查,念其初犯,公安機關對他們予以警示教育處理。

執法人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船舶擅自進入、停靠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入的水域或者島嶼,對船舶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員罰款500元至1000元人民幣,嚴重者會被拘留5天以下;進入港珠澳大橋一級警戒區橋墩釣魚、在非通航橋孔滯留等行為都是禁止的,垂釣行為不僅嚴重影響青州航道的通航環境,還危及大橋和垂釣人員自身安全。

海事部門提醒,港珠澳大橋水域嚴禁任何船舶運輸垂釣者非法登墩垂釣,垂釣愛好者應完善自身法律知識,提高安全意識,通過正當渠道選擇安全水域垂釣。

(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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