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修訂《國旗法》和《國徽法》,明文規定不得倒掛或胡亂棄置國旗,以及禁止使用國旗和國徽作產品外觀設計,並增加升掛國旗和懸掛國徽的場合等。兩項法例的修正草案今日(8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
國旗法修正草案部分規定:
.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產品外觀設計和商業廣告
.國旗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情形
.不得倒掛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使用國旗
.不得隨意丟棄國旗
.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回收、處置
.大型群眾活動後,主辦方應妥善處置活動現場使用的各類國旗
.在網絡中使用國旗圖案時,不得損害國旗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