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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人民日報評論文章:「台獨」在港犯法或歸中央直接管轄範疇 (15:30)

《人民日報海外版》今日(16日)刊出評論文章〈香港國安法精準規制「台獨」勢力〉,指出《港區國安法》為反制「港獨」而定立,同時對「台獨」構成相當程度的法律威懾和實際規制力,可有效切斷長期以來「台獨」與「港獨」勾結及對國家安全的危害。

該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他在文中說,台灣民進黨當局和「台獨」勢力極限利用香港反修例風波達成3項政治目標,包括打擊政治對手,奪取2020年連任政治成果;污名化及封殺「一國兩制」,拒統謀「獨」;緊密配合美國以「香港牌」遏制中國的冷戰戰略。

文章表示,中央保留直接管轄權的少數案件,都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大案要案」,「台獨」勢力在香港本地或外部從事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很可能歸入這類直接管轄的範疇,相關案件將由駐港國安公署依法辦理。文章同時強調,港台之間正常的貿易、社會與文化來往完全不在法律打擊範疇,相反更會得到《港區國安法》的保護。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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