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6日)踏入第104日審訊。黎智英就著2020年接受《美聯社》訪問一事作供其間,辯方問到,當時黎是否不能離港?黎回答謂:「如果我願意的話,我可以其他方式離開⋯⋯如果我夠堅定,一定有方法。」辯方問如何做到?黎稱「非法地,如果我想的話,但我從不想這樣做」。
辯方今午播出2020年7月2日《美聯社》發布的黎智英專訪。黎在訪問中表示:「會繼續留港爭取民主,但現在要循截然不同的途徑來做這件事。」黎在庭上解釋,當時香港有新法律,因此需要改變態度和行動。辯方追問如何改變?黎表示當時法例剛生效,尚未有答案,只知道情況會變得很不一樣,並強調不會透過非法手段抗爭。
此外,辯方提到,黎智英2020年7月1日接受《霍士財經網》訪問時稱不知紅線何在。黎解釋,他當時覺得《國安法》內容太籠統及欠缺透明度,但同意主張制裁屬超越紅線的行為。
另一方面,據辯方今早展示的資料,7月1日凌晨,負責替黎管理Twitter帳戶的作家李兆富在WhatsApp感謝黎過去給予的機會,希望黎的Twitter帳戶由他人管理;惟黎智英供稱,同日日間,他續向李兆富提供Twitter帖文相關資料,而李亦有協助發表帖文,包括發文稱香港變成「警察政權」,以及轉發台灣《蘋果日報》(台蘋)的帖文。
據庭上展示的資料,上述台蘋帖文指,黎智英於7月1日「現身民主黨街站批惡法『辣到離譜』」,但黎在庭上稱當日在街站沒有接受訪問,亦無發言,相信台蘋於帖文引述他在其他場合發表的言論。法官杜麗冰指出,「so it was fabricated(那麼帖文內容是捏造)」;黎稱可說是捏造,同時重申台蘋只是把他在其他發表的言論湊合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