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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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黎智英:國安法後「國際支持」重要 帖文曾提IPAC但重申並無聽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日)踏入第100日審訊。黎智英就著其Twitter(現稱X)帳戶於2020年7月、《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發表的帖文作供期間,承認當時覺得「國際支持」重要,希望有關支持可「確保香港自由不被侵蝕」,坦言當時「我們都感到絕望......任何支持都是好的」。另外,黎智英承認於2019年11月,向「從犯證人」陳梓華贊助約14萬舉辦「報紙展覽」。

辯方今早主要圍繞黎智英的Twitter帖文,以及黎與其Twitter帳戶管理人李兆富之間的通訊提問。據辯方展示的資料,2020年6月13日,黎在Twitter分享《華爾街日報》的報道〈全球立法者聯盟面臨對抗中國的挑戰〉,並在帖文標籤(tag)「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

黎智英供稱,上述帖文發布前,他無就IPAC或相關《華爾街日報》報道跟李兆富溝通,而且他在2020年6月不知悉IPAC的存在,認為李兆富發帖前「可能無尋求我批准」。法官李運騰關注李兆富為何發布上述帖文;黎回應說,李兆富是他的徒弟,「知道我想要什麼」。

法官杜麗冰指出,既然上述帖文發布時黎智英沒聽過IPAC,李兆富便不會知道黎是否希望其Twitter談及IPAC,認為李發帖前無尋求批准「並不合理」;黎重申,相信李兆富可勝任管理Twitter的工作,自言信任對方。

此外,據辯方展示的資料,2020年7月《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黎的Twitter曾轉發IPAC的帖文;另發文形容《香港避風港法案》和《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皆是對逆權運動的有利資源。

黎智英供稱,上述兩則帖文皆由李兆富發表。法官李運騰問及,2020年7月《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黎是否覺得「國際支持」重要?黎同意。李官又問,2020年7月,黎是否對國際如何回應《國安法》感興趣?黎亦同意。之後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問到,黎智英所指的「國際支持」是什麼?黎稱希望國際社會的支持,可確保香港自由不被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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