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8日)第72日審訊,壹傳媒時任營運總裁周達權繼續作供,稱他自任職營運總裁後每周均會參與由黎主持的「飯盒會」,話題與當時的反政府運動和「黑暴」有關,黎會指示「有咩要做」。周指,《蘋果》曾先後推出英文版、「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和「自由之夏」特刊,目的都是希望引起他人關注「佢哋所謂嘅警暴」以及得到外國支持,「或者再厲害啲就係制裁啦」;就英文版而言,當時黎覺得「有外面嘅支持」好重要,可令運動成功。
控方繼續就黎智英持有的私人公司提問,並展示2019年4月力高顧問有限公司財務部員工寄送給周和Mark Simon的電郵,請求二人批准黎智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美元戶口的付款請求,涉及200萬美元,用於與Mark Simon有關的「項目」,周翌日回覆批准所有付款請求。
周指他估計款項已分別獲Mark Simon和黎批出,當他收到財務部員工的電郵時,代表「已經將呢啲程序行晒」,因此他批出付款申請表格。法官李素蘭問周是否只假設員工有尋求黎首肯,周稱「我相信有做到嘅」。法官李運騰指那麼周的角色猶如「橡皮圖章」,周稱「如果係咁講,可以咁講」。
控方問周是否記得與Mark Simon有關的項目是指什麼,周稱他不需要過問,Mark Simon有跟他說過「黎生同意呢樣嘢」。法官李運騰質疑是否即周相信所有Simon說的話,周指以往亦有類似的付款請求,「黎生見到都冇任何異議,咁我覺得佢(Mark Simon)冇講過大話囉」。
控方另展示2019年6月Mark Simon發送給財務部員工的電郵,透露正向報館支付廣告費,需以李宇軒的名義支付。電郵夾附Simon與黎的通訊紀錄,Mark Simon引述「Martin」詢問可否提供500萬元過渡性貸款,黎回覆「Ok」。以周理解,費用用於文宣廣告。同月Mark Simon再發電郵給周、行政總裁張劍虹等,告知黎已批准登報者有一周限期繳付廣告費,周稱該是關於一則登在台灣《蘋果》的廣告,客戶是李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