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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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周達權:陳梓華為黎工作獲贈離岸公司股權作酬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午續審,控方證人周達權出庭作供,周稱他與黎智英原本同為一間離岸公司的董事,但他沒有實際職能,直至約2019年年中公司全數股份轉讓給陳梓華,他記得9月曾與黎的助手Mark Simon在辦公室商討股權轉讓事宜,Simon稱「因為呢個陳梓華幫黎生做咗嘢,所以黎生轉咗呢間公司畀佢作為酬勞」。周聽罷沒有追問下去。

周達權今午出庭作供,確認他教育至大學程度,1993年加入壹傳媒任財務總管,2016至2020年為壹傳媒財務總監,2016年至2021年任壹傳媒集團行政董事及公司秘書,其間短時間兼任營運總裁。《蘋果》2021年6月停運後,周以顧問身分繼續任職,直至同年9月辭去所有職務。周確認2020年8月他因欺詐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至2021年6月17日再因勾結罪被捕,其中欺詐案押後再訊,他在2022年2月獲發「免予起訴書」,需在審訊中如實、完整作供。

至於私人公司方面如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和加拿大的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則需向黎和Mark Simon匯報。周記得Simon是力高總監,他本人為公司股東,以信託形式代黎持有,同時是獲授權簽署人之一,而公司的財務決定一般由黎或Simon作出,涉及一些細額開支則由行政總監黃偉強決定。

控方展示一張以力高名義簽發予陳梓華的8萬多元支票,上有他和Simon的簽名,周解釋簽發支票的原因是因黎同意。控方另展示周2019年以電郵寄送給黎的開支紀錄,5月的開支顯示有300萬用作「Mark’s Projects」,估計是用於翌月的海外文宣。法官李運騰提醒周只需就知道的事向法庭交代,周稱Mark Simon沒有說過款項的用途。至於離岸公司LACOCK Inc.,周稱他與黎由2016到2019年年中為公司董事,其後公司股權全數轉讓予陳梓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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