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續審踏入第60天審訊。第5名從犯證人陳梓華出庭作供。
【16:32】休庭。
【16:00】陳梓華又指,Mark Simon曾經詢問他,是否與李宇軒「睇下會唔會喺Capitol Hill(國會山莊)租好似商用辦公室做展覽,或者游說中心」,以展覽告訴外人有關香港發生的事情。陳遂將Mark Simon的建議告訴李宇軒,李稱「一早有人講過」,又指陳將「Capitol」串錯為「Capital」。
陳表示,Mark Simon一直知道李宇軒所為,又指Mark Simon的脾氣比較暴躁(grumpy),所以每當李宇軒臨到最後一刻才要求他幫忙時,Mark Simon都會表現不滿,故陳時常「聽佢發下牢騷,講下李宇軒。」惟陳強調,Mark Simon高度評價李宇軒的能力。
陳提及,他於2019年8月至10月間舉行數次文宣街站,他指「一開始登『G20』報紙,後來發現啲人根本唔識嗰種語言,所以冇意思」、「慢慢開始擺多咗其他人創作嘅文宣,同埋贊助更多唔同種類嘅文宣」。Mark Simon向陳支付籌辦文宣街站的費用,約為14萬元。
關於「重光(SWHK)」與「攬炒團隊」的關係,陳表示「SWHK」的正名就是「重光」,但本身來自「攬炒團隊」的成員會沿用舊稱。陳又指,第三次眾籌中登報國家出現芬蘭及丹麥,原因是「攬炒巴」想開拓「北歐線」,並指「美國線」與「英國線」主導「重光」,因為兩條線佔有最多人員及資源。
【15:50】法官李運騰問及,「重光」核心成員是否僅有5人?陳表示,他並不在委員會(board)當中,故不知道具體有人數。陳又指,攬炒團隊的領袖是「攬炒巴」,「Madison」及「Surely」輔助「攬炒巴」,他們與李宇軒的立場一致,後來「Surely」負責「美國線」,故「重光」慢慢由「英國做好多嘢,去到美國做好多嘢」;陳又指,第三次眾籌的信託基金「都係由嗰班人控制」、「所以剩返低嗰700至800萬(元),基本上好睇佢哋同意定唔同意做嗰樣嘢。」
【15:30】陳梓華提及,在2019年8月的第三次登報活動完結後,由於Mark Simon已說過「登實體報紙真係唔係一個最好嘅文宣手法」,陳與李宇軒討論是否應繼續登報,然後李宇軒形容登報好像「放煙火」,「頭一次係好好睇、好犀利;第二次都仲OK,但係再做落去就冇咩意思喇」,並由李宇軒提出是否應展開國際遊說,但兩人沒有結論。
陳續指,同樣的討論也在「G20」團隊與「攬炒團隊」中出現,但出現很大分歧。由於當時籌款達1400萬元,「應該全部攞哂嚟登報,定抑或好似JD team(攬炒團隊)咁樣,可以做多啲唔同活動,例如請顧問公司、做啲集會」;「家樂牌通心粉」代表「G20」,李宇軒則代表「攬炒團隊」。之後,李宇軒退出群組,並問陳「會唔會撐佢?」李希望藉退群的行為,向其他骨幹成員示意「唔會再有backer(支援者)喺嗰group(群組)」,即再沒有負責墊支的人。
陳表示,事件最後演變成「想登報嘅人全部一齊走哂」、「剩返低嘅人慢慢變成依家所知道嘅『重光團隊』」,事後「重光」變成有一個委員會(board),並由李宇軒、「攬炒巴」、「Madison」、「Surely」及「Always」等少數核心成員「話事」。
【14:33】開庭。陳梓華繼續就第三次眾籌登報作供。控方展示一份電郵為2019年8月16日,由陳梓華傳送給李宇軒及一名叫David的人,陳確認David是一間西班牙傳媒的員工,當時陳將登報的發票交給Mark Simon後,對方確認會墊付,故陳以電郵通知李宇軒指Mark Simon已確認墊付。該筆廣告費是由「Lais hotel」墊付,金額約為1.8萬歐元。
另一墊付事例為同年8月16日,由Mark Simon經加拿大戶口向《日本經濟新聞》支付約2400萬日元(折算約147萬港元)的廣告費。陳憶述,當時「G20」團隊與「攬炒團隊」同樣「好想攞到8月19號《日經》嘅廣告欄」,由於「日本人做嘢好嚴謹,你一定要畀咗錢先」才能預留廣告欄,故李宇軒帶同一張支票,親自到《日經》報館,「佢(李)話佢當時『土下座』」,又求人「可唔可以唔cash(兌現)張支票,但張支票擺喺度,你哋(日經)畀當日嘅版面我哋」,惟對方拒絕,但提出可以在收到加拿大匯款後便退還李宇軒的款項。
【12:38】休庭。
【12:00】開庭。控方展示第三次眾籌期間,眾籌平台GoFundMe的職員與李宇軒及陳梓華之間往來電郵紀錄。陳表示,當時李稱一直「撠住係程序,攞唔到錢」,即眾籌平台不願意發放籌款,稱須經過「認識你的客戶」程序(know your client),於是陳向Mark Simon表示出現程序問題及「唔係隨便一個戶口攞到錢」。及後,陳幫助Mark Simon經電郵向眾籌平台提供資料,讓Mark Simon用其個人帳戶提取籌款。
陳續指,初時他以為李會安排他人去接受Mark Simon的帳戶中的籌款,直至同年9月至10月,他才得知由一個信託基金去接受籌款,日後「重光」的運作資金來源於該筆籌款。陳記得,李與「Surely」為該信託基金「有話事權嘅人」,他指「Surely」不是真名,相信是指Shirley Ho。
【11:20】休庭。
【11:10】陳梓華提及,2019年8月他們舉行第三次眾籌登報活動,要求國際關注香港「警暴」,以及呼籲國際停售武器予香港警察,成員由「G20」團隊與「攬炒團隊」所組成,屬「重光團隊(SWHK)」前身,當中骨幹成員包括李宇軒、「攬炒巴」、「FAK」及「家樂牌通心粉」。
陳知道李宇軒有份參與第三次眾籌,因為當時李向他求救,指需要一個美國戶口,李沒具體交代事件,但陳意識李「想問Mark Simon提供呢個戶口」,於是陳聯絡Mark Simon,提及李遇上的困難。他稱Mark Simon回應稱「好啦」,及後陳讓李及Mark Simon直接聯絡。陳於庭上補充,事件與提供戶口以提取籌款有關。
陳另指,及後李稱需要人幫忙墊付款項,陳將請求轉達Mark Simon後,對方稱「上次筆數都未找,而家又要再墊支。」陳即時致電李,詢問李為何仍未繳清第一次眾籌的墊款,李回答「肯定找咗」。及後雙方理清事件,發現原來李向台灣公司Chartwell的戶口匯款,而Mark Simon以為李會向其加拿大戶口匯款。Mark Simon其後就稱可再幫忙墊付款項。
【11:00】陳又指,事後他嘗試接觸勇武派領袖,惟有困難,「究竟我點樣去確認嗰個人係勇武?」如果對方是勇武派領袖,「佢又點會同我講佢係勇武。」因此,事後他向黎智英坦白「我聯絡唔到。」
陳另指,Mark Simon向他表示要在文宣路線上延續「G20」登報活動的影響,遂建議陳以報紙展覽的形式,展示「G20」登報活動的成果,「去echo(引起回響)當時訴求、反修例同五大訴求,爭取國際關注。」同年7月底,由陳墊支約3萬元在港島區一個唐樓內舉辦報紙展,事後Mark Simon向陳匯款約3萬元。
【10:40】陳梓華表示,當日黎智英在會面中稱,Mark Simon會盡量協助及滿足陳的訴求,並扮演陳與黎智英聯繫橋樑。黎智英更特別要求陳,「睇下可唔可以聯絡到勇武派嘅領袖,因為呢啲勇武派令到個畫面唔靚。」陳解釋,「畫面唔靚」意指「暴力嘅示威現場」,例如在反修例示威中勇武派的縱火及破壞公共設施等行為。黎智英認為勇武派的行為「會失去國際嘅支持,尤其係美國嘅支持。」
因此黎智英向陳提出一項「淨化計劃」,即由陳聯絡勇武派的領袖,要他們克制,黎智英稱「如果年輕人做唔到嘅,利用佢傳媒嘅力量,就可以做到。」陳庭上補充,黎智英相信「勇武派其實係有一個大台」,即一班示威者聽從一小撮人指揮。當時陳回覆黎智英「我會嘗試下」。
控方追問,李柱銘在會面上有沒有對他說甚麼?陳思考後李曾向他說「試下啲刺身。」
【10:30】陳梓華憶述他與黎智英首次會面的經歷,指2019年7月,李柱銘以WhatsApp致電陳,邀請陳參與一次午餐聚會,並提及黎智英也會在場,以及「嗰間餐廳係何俊仁細佬開嘅。」
陳續指,當日他應邀進入餐廳包廂後,「黎智英就話保安理由,要攞手提電話出嚟,然後有一位職員攞咗我手提電話。」及後陳欲自我介紹,但被黎智英打斷及指「唔使介紹喇」,因為「Mark Simon已經話咗畀佢聽,同埋大概查過下我。」
【10:02】開庭。從犯證人陳梓華繼續作供,談及2019年7月「中英聯合聲明登報眾籌」(又稱JD活動),指當時「攬炒團隊」認為修訂逃犯條例會削弱香港的自由,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故他們想藉登報以譴責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陳指他曾被邀請加入「攬炒團隊」,但他很快拒絕加入。不過,當時「攬炒團隊」想使用一張為鄧小平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的新聞照片,而照片版權屬於《蘋果》,故「攬炒團隊」拜託陳詢問《蘋果》可否授權使用照片,陳回應團隊「如果唔急,我可以遲少少見到黎智英嗰陣問。」陳對此補充,同月在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邀請下,他與李及黎智英在上環一間餐廳首次會面。
明報記者 楊志權、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