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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李宇軒曾想實名推國際游說以至流亡政府 稱「企出來」因香港已面對「政治逼害」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續審踏入第56天審訊。第4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2:56】休庭。

【12:35】李宇軒表示,2020年7月他將有關香港選舉的新聞整合翻譯為英文,並傳送到「SWHK IPAC」的Telegram群組內。及後英國保守黨成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在同一群組內傳送一篇有關香港立法會選舉延期的聲明,其後指示李可發布聲明,李遂將該聲明上載至IPAC的網站。

【12:12】開庭。李宇軒繼續作供。控方展示英國國會「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HK All-Party Parliamentary Groups)與「重光」的新聞稿,提及2020年3月將舉行一場有關香港於2019年示威中侵害人權的研訊。李稱他沒有參與該次研訊,而是由「重光」在英國的成員負責,他只知「G攬炒」眾籌向有份籌劃研訊的The Whitehouse顧問公司支付費用,但「唔知佢哋具體點夾」。

控方展示另一份文件為「Investigation Report of potential sanction targets for Hong Kong Human Right Democracy Act」(就「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潛在制裁名單的調查報告),日期為2020年3月,名單涉及香港主要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共30人。李忘記由誰人於何時及為何要把文件交給他,但他沒有使用該文件。

【11:34】休庭。

【11:15】控方繼續展示一些新聞稿的文件,李官關注文件的中文版面寫上「攬炒團隊」,英文版則是「SWHK」。李宇軒回應指,「攬炒團隊」不是經常使用的名稱,因為當時成員之間對此有爭議,但是「未強烈到足以企嚟話反對」,亦可以容忍該名稱,加上文件的中文版面是由「攬炒巴」一方負責,「攬炒巴」在連登的用戶名是「我要攬炒」,他們可能想以「攬炒團隊」的名稱聯繫受眾。

李又指,他為「重光」擔任數次「檯面人」角色,「攬炒巴」劉祖廸亦有使用真名,此外還有其他香港人以真名行事,但李忘記他們身分。

【10:50】控方續問及李宇軒與陳梓華於2020年8月的對話信息,李指當時有人發現Telegeram群組內有一名用戶「too well connected(人脈太廣)」 ,於是懷疑對方是黎智英其中一個兒子,並詢問要否將對方踢出群組,因當時黎智英已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該被人懷疑的帳戶是陳管有。李就此事與陳討論,陳稱「肥佬黎應該好想有人嚟我哋條team」,陳接着稱「no no」。

控方又指,兩人的對話信息顯示曾討論去留問題,陳於信息稱作為領袖,他會留守至最後,又反問如果他離開,要由誰帶領團隊。李庭上指,由於擔心國安法生效後會受到政治迫害,兩人一直有討論要否離港,李忘記由何時開始展開相關討論,但兩人「耐唔耐傾計會傾過」,去留議題變成「晏晝食飯食咩」一般程度的話題。直至同年8月10日即李被捕當日,兩人仍繼續分析離港的好與壞。

【10:02】開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繼續作供。李昨日證供提及2020年7月,陳梓華擔心他「浮上檯面做檯面人」後會「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他今加以補充,指「檯面人」是用真名行事的社運人士,與之相反亦即是匿名行事的「檯底人」,他們要參與國際游說工作;「照肺」指政治迫害或政治檢控。

李宇軒解釋,當時正探討他的未來方向,以及「重光團隊(SWHK)」如何轉型,兩人的結論是「有個bottle neck(瓶頸)或者power vacuum(權力真空),會唔會可以推一個檯面人」,為社運提供推動力。兩人提出人選的建議包括梁繼平、陳浩天及梁頌恆,甚至李宇軒本人,但最終沒有結論。法官李運騰好奇,陳梓華為何不自薦做「檯面人」,李稱陳有想過,因信息顯示陳一度稱「shit咁我做啦」。

李官關注信息顯示,兩人一度討論「檯面人要離開香港開政府」,李宇軒解釋意指「開香港流亡政府」。李官聽後遂問「is this a serious talk?(這是認真的說法嗎?)」,李指兩人當時正在考慮,而成立流亡政府的先決條件包括要有「檯面人」及已離開香港,否則「冇人會take it serious(認真看待)」,但當時沒有「檯面人」人選,故沒有任何結論,但李指若不能成立流亡政府,則會「退而求其次」做國際游說。

李官問,當時國安法已生效,為何李仍要考慮「企出嚟」?李稱當時「因為唔企出來,香港依然被中國共產黨嘅香港政權統治」,加上已落入政治迫害的環境。

明報記者 楊志權、湯璧瑜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黎智英案 法庭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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