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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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李宇軒稱IPAC欲推動各國取消與港引渡法例 惟未達共識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續審。第4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

【16:15】休庭。

【15:56】控方展示2020年7月23日,李宇軒與陳梓華之間的對話信息,提及「Mark哥」。李指「Mark哥」是指黎智英副手Mark Simon,因為當時「G攬炒」眾籌的款項先由Mark Simon保管,其後由Mark Simon將籌款匯至「The Project Hong Kong」的信託基金戶口,惟李「幾次都覺得條數唔夾,我就同T(即陳梓華)講:Mark哥爭錢喎」,事後要求陳跟進。據李估計,Mark Simon拖欠信託基金約2.6萬美金,李不清楚最終Mark有否支付欠款。

信息另顯示,陳問李「你安排好香港啲嘢未」、「你去打呢件事會係你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李回覆指「我搞掂咗要搞嘅屋企人」。控方問「打呢件事」所指為何,李解釋是指「浮上水面做檯面人」,因為當時許多社運人士「係檯底人,即係anonymous(匿名)」,當時陳擔心如果李「流上水面」會影響身邊人,惟李認為「如果要照肺都會照肺,所以呢個唔係我打唔打嘅問題」,藉此釋除陳的擔心。

【15:20】控方展示2020年8月4日,裴倫德傳信息指「a few hours ago 22 IPAC Co-Chairs from 13 legislatures met to discuss“reducing strategic dependency”on China(數小時之前,來自13個立法機關的22名IPAC聯合主席開會討論「對華減少戰略依賴」)」

李宇軒從出席名單確認出席的議會來自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挪威、瑞典、瑞士、捷克、立陶宛、澳洲、加拿大、新西蘭及日本,並指其他出席者包括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及前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控方問為何會引發「減少戰略依賴」的討論,李指應該是裴倫德安排議題。

【14:33】開庭。李宇軒續作供。控方展示2020年8月3日,裴倫德在IPAC的Telegram群組內提及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指對方願意提供援助及很有錢。李庭上指,布勞德想幫忙在全球推行以「馬格尼茨基」制裁來針對侵害人權的事件,但李不肯定布勞德是否欲針對香港及中國。

控方繼續展示信息,顯示裴倫德安排重光與布勞德在會議的分工,指前者負責報告在日本的工作進展及評估「馬格尼茨基」,後者負責發問。惟李指信息中的「重光」應是指日本港人組織,例如「Act with HK」、「SWHK@JPN」及「香港の夜明」,而非「重光」。因為當時布勞德與山尾志櫻里合作,兩人之間需要有熟悉日本的義工協助溝通。李另指,他曾與布勞德有視像通話。

控方展示由山尾志櫻里發送給布勞德的電郵,提及同年8月12日將舉行一次會面。李指他早於會面當日已被拘捕。法官李運騰問,布勞德的電郵地址上出現「hermitage fund」,惟李不知道這是甚麼組織。

【12:45】休庭。

12:05】開庭。李宇軒續作供。控方展示一則IPAC於同年7月19日發布的Twitter帖文,提及英國將終止與香港的引渡條例,並感謝兩人,分別是英國議員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及柴萍恩(Sarah Champion)。李確認前者為IPAC的聯合主席,但不肯定後者有否加入。

另一信息為李與裴倫德於同年7月22日之間的對話信息,裴倫德提及「JPAC」打算提出4項訴求,包括請求日方向港人提供「救生艇」、推行「馬格尼茨基」(Magnitsky)、終止港日的法律互助協議,以及阻止日本機構為香港提供援助。李表示,該信息是指「JPAC」打算在當月29日舉行記者會,提出上述訴求,而他本人沒有參與「JPAC」活動,僅在時任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籌組「JPAC」時協助對方。

控方展示同年7月29日,李在IPAC的Telegram 群組內發布的一則信息,提及「JPAC:Japanese arm of IPAC(JPAC即IPAC日本分支)」於同日成立,並列出9名召集人,當中包括山尾志櫻里及中谷元。李確認信息,並指召集人的名單是由山尾志櫻里或中谷元向他提供。

【11:21】休庭。

【10:50】控方展示李宇軒與英國保守黨成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之間的對話信息,提及7月3日的「16 co-chair」會議。李稱他忘記出席名單,但指IPAC成立時集合8個國家的議會,每個議會再選出兩人為聯合主席(co-chair),故共有16名聯合主席。

控方展示一則「重光團隊(SWHK)」的Twitter帖文,提及感謝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及加拿大公民支持終止與香港的引渡條例。李確認帖文與加拿大終止與香港的引渡條例一事相關。

李另指,當時「重光」曾草擬3封信件及交給李作範本之用,內容是要求外國終止與香港的引渡條例,3封信的對應國家分別是葡萄牙、愛爾蘭及捷克,不過李並沒有將信轉寄給以上國家。李補充,在他被捕前,不肯定捷克有否加入IPAC,另外兩國則沒有加入IPAC。

【10:04】開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作供。控方詢問有關對華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IPAC)的事宜,李稱2020年7月3日,IPAC舉行兩次會議,其中一次會議為各國議員表達其司法管轄區內如何檢視香港的引渡條例。

李續指,會議之目標可以理解為如果有些國家未能修正引渡條例,便希望能推動該些國家表態不支持引渡條例,另一目標是希望該些國家能夠直接取消引渡條例,效果會更好,但也更難以實踐。惟李指,從會議記錄可見,該會議沒有達成任何共識,比較似是讓各國議員「throw ideas同concerns出嚟(拋出構思與關注),加上該會議是IPAC首度開會,故未達至有共識的程度。

明報記者 楊志權、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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