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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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李宇軒:「重光團隊」辦觀選團擴人脈 向朱牧民交「制裁名單」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50日審訊。第4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七日作供。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28】休庭。

【16:10】法官杜麗冰問及,李宇軒稱不知道成員有否準備其他制裁名單的文件,但由於該文件中提及「美國」的字眼,故李假設只要將有關字眼更改後,就可以準備其他相似的文件,李同意杜官的說法。

【15:15】控方展示一份名為「Profiles of Perpetrators of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buse in Hong Kong」的文件,印有「重光團隊」與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IAD)的標籤,當中羅列時任香港主要官員、政客、警隊高層、公司高層及組織的資料,指稱他們侵犯人權。李指該文件是制裁名單的建議書,他於同年12月16日將文件轉發給朱牧民,待朱判斷要否將名單資料交給美國眾議員及參議員的職員。

李表示,他赴美之前曾與成員在群組內討論制裁一事,例如要否制裁及制裁的對象,當他返回香港後,「重光團隊」想向美國參議員提供建議的制裁名單,故編製該文件。李指他沒有參與編製工作,事前不知道有人會編製該文件,當時有成員指該文件可用於制裁一事,故李將文件轉發給朱,由對方判斷是否有用,並提醒對方要就文件的來源保密。

【14:33】開庭。李宇軒續供稱,2019年12月他赴美與時任美國參議員斯科特(Rick Scott)第二次會面,並會見時任參議員Ted Cruz及Todd Young等,該次訪問的同行人士包括重光團隊成員Shirley Ho及時任香港民主委員會成員朱牧民。

李指出他與斯科特會面的目的,想向對方講述在香港示威與相關事件中「廣義嘅victims(受害者)」,為美參議員提供基礎去通過與支持香港民主有關的法案,例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李理解該法案用於「hold perpetrators of human rights accountable(向作案者追究責任)」,包括制裁行動。

在會面之前,朱牧民向李等人交代會面流程,包括雙方會由代表的職員傾談事件細節,朱會作為李一方的職員,而李等人只需「講victims嘅story(受害者的故事)就得喇,同埋有禮貌咁多謝佢哋關心香港事務。」李補充,他們是不可以在會面中要求對方做特定的事,要「之後等大家staffers(職員)再夾嘅」,所以他們只能表達想通過某些法案。

【12:59】休庭。

【12:33】當時「監選團」分拆成香港、九龍與新界地區,由不同監選團小組負責。李宇軒隸屬於新界小組,小組成員還包括奧爾頓勳爵。李憶述當時陳梓華留意到「監選團」名單中出現奧爾頓勳爵時,向李指「seize the chance去build network(把握機會建立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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