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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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楊清奇指會直接刊登批評中共文章 因為「係老闆轉過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傳召第三名從犯證人、時任《蘋果》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作供。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30】休庭。

【16:00】楊清奇談及《蘋果》評論版的原則,形容論壇比較開放,只有三項基本原則:一是支持政治上的民主、二是支持經濟市場化、三是不支持「港獨」。他指有關原則是於2015年接管評論版時,由評論版上任主管交代。

楊清奇提出,黎智英立場變得激進的轉捩點是2018年後,並指評論版不時更新作者名單。他憶述2016年黎智英提出一份建議作者名單,當中的人名令他與其他員工感到吃驚,因為該名單出現數名建制派領袖人物,楊清奇稱記得名單中有兩人屬現任行政會議成員。

楊清奇指,從2016年的建議作者名單可見,認為黎智英當時想《蘋果》論壇變得多元化,反而他與其他員工覺得黎智英「係咪天真咗?」,認為建制派人物是不可能為《蘋果》撰文。事後楊清奇及其同事聯絡建議名單中載列的人物,但無一成功。他稱當時黎智英與名單上其中一人「有計傾」,「佢自己搵嗰個人寫稿,但最終一樣唔成功。」

楊清奇指,2016年至2017年間還有少量建制派政黨人士在《蘋果》撰文,「都唔會好似2019年之後,完全冇建制派嘅立法會議員」,因此楊清奇認為「從我觀察、我角度嚟睇,黎生轉向激進嘅轉捩點,我覺得係2018年之後。」楊又指,黎智英在2018年後提出的作者名單同樣反映他立場趨向激進,當時黎智英向楊清奇推介的作者包括區家麟及「一劍飄塵」。

【15:50】控方繼續展示第三篇由李平所寫的社評〈中共的打壓與制裁不足畏〉,刊於2020年7月14日。楊清奇表示,該社評是想諷刺中共無力反制裁,「唔會嚇親制裁對象,冇威懾力。」

第四篇李平的社評是刊於2021年1月15日的〈政府目標是武肺清零還是自由清零?〉。楊清奇指,該社評是想質疑政府監控究竟屬防疫之用,抑或為限制市民自由,並指當時中國媒體刪除了時任中國總理李克強的指示,令人懷疑中國有心隱瞞疫情。

控方問該社評如何涉及黎智英的想法,楊清奇表示「作為一個評論寫手,寫稿嘅時候一定會考慮報館嘅立場同老闆嘅立場」,不過他並非每次都是受黎智英指示才寫社評,指「有時係有感而發,因為始終署名係自己名。」楊清奇補充,寫第四篇社評的原因「可能係我見到官媒刪除李克強嘅指示,有感而發。」

【15:35】控方展示另一篇社評〈播毒殺港 中共邪惡 世界埋單〉,刊於2020年5月26日、由李平所撰。控方讓楊清奇閱讀社評後,問他該社評想表達什麼,楊清奇表示「個標題入面其實已經講咗」,即新冠病毒在全世界造成嚴重傷亡,然後制定「國安法」可能會摧毁香港的民主自由,「全世界都要為之埋單、付出代價。」

該社評寫「如果民主世界還止步於口頭聲援,不在政治、經濟、軍事上對中共採取強有力的制裁,何異於讓真正的人類公敵、千古罪人繼續禍港禍全球?」楊清奇指,以上觀點正是《蘋果》與黎智英的觀點。

【15:00】控方展示2020年5月12日刊登的〈林鄭反議會 市民反黑警 誓不兩立〉社評,作者是李平(楊清奇的筆名),文中寫到「如今,漢賊不兩立,港人不會跪低、不會偏安,誓必和勇一家、香港國際聯線,抗爭到底。」

控方問「漢賊」意指誰,楊清奇回應指「呢個係中國傳統文化嘅一個用語嚟,一般指緊對立雙方」,而他文章中的對立者就是「一方係提出修例嘅政府,一方係反對修例嘅市民」;文中「抗爭」則指要撤回「逃犯修訂條例」。楊清奇補充,「黎生專欄文章嘅觀點同我差唔多嘅。」

法官李運騰關注「修例」事件始於2019年3月,不知道是否延續至翌年該社論刊登之時。楊清奇回應指「時間上可能有混淆」,及後改口稱「當時講緊五大訴求,一路都冇變過。」辯方提出,為何不讓證人先閱讀整篇社評後才發問,法官認為屬好主意。

楊清奇閱讀社評後,指當時市民受疫情影響,上街遊行的情况已經減少,加上區議會選舉後,市民焦點轉向立法會選舉。他不記得該社評的內容是否與「修例」相關,也不記得是否關於「國安法」。

14:33】開庭。楊清奇續指,評論版作者撰寫關於示威與制裁的文章後會交予編輯處理,然後交予製作部排版。此外,文章會上載至網上新聞及經翻譯後用於英文版。

楊清奇又指,社評顧名思義就是代表報社的立場,不過《蘋果》的運作較為特別,每天的社評不是經由同事之間商討而得出,而是由每名寫手自行決定主題,但「寫手,我哋都明白要跟從報館嘅基本立場,亦都可以講,係要留意黎生嘅立場同觀點」,因此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幾個社評寫手嘅觀點都冇好大分別,都係支持抗爭,希望政府收回逃犯條例」,此立場與黎智英在其專欄呼籲市民上街、支持制裁的立場一致。

【12:57】休庭。

【12:38】控方指出《蘋果》在2019年至2021年有4位已知的社論寫手,包括「盧峯」馮偉光、「古立」楊懷康、「方圓」顏純鈎及楊清奇本人。楊指盧峯是4人當中最早開始在《蘋果》寫社論,他任職副主筆時亦間中會寫稿,最後由黎智英決定社論人選。林本利亦為作者之一,由張劍虹找來,林撰寫的題材涉及政治、經濟和社會。

控方展示張發送給楊的信息:

「主筆,有論壇作者指有時壓稿,我明白或許有時稿擠,但盧峯每週已經寫兩篇社論,或許就不用寫論壇。謝謝」

楊回覆:「收到,我會同作者多溝通」

楊庭上解釋,當時張接獲某人投訴,指投稿最終沒有刊登在《蘋果》,提出停掉盧峯的專欄,但他對決定「唔係咁同意」,故只表示會與作者溝通。楊其後照樣在論壇版刊登盧的稿件,張劍虹為此召他到辦公室,「當住同事面鬧我」,「覺得我唔聽話啦」,並把顏純鈎的來稿改為刊登在副刊。當時楊才得知投訴人是顏純鈎,因他沒有答應顏在專欄開固定欄目。楊補充,張劍虹對顏的投訴十分緊張,估計是因為黎十分欣賞顏。

【12:13】開庭。楊清奇續供稱,他作為評論版主管,甚少出席「鋤報會」,因為評論版涉及作者個人意見,內容較少機會被員工批評。他指需出席每周一次的「策劃會」,因需在會上匯報每周六的評論版專題,「間唔中高層會畀指示或建議。」楊清奇又指,他從未見過黎智英出席「策劃會」,但如果黎智英或高層向他作出指示,他會跟進相關指示。

【11:30】休庭。

【11:10】控方展示2019年8月1日,張劍虹向楊清奇傳信息指「台蘋講壇也找到一些逆權運動的不錯文章,我們也可以採用」、「非常時期,有好多文章多點版位也是需要。請文宗加人給你便可。」

楊清奇在庭上表示,「逆權運動」文章是指2019年間的反修例運動,台蘋以「逆權運動」形容,報道角度是支持香港市民抗爭及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早在張劍虹聯絡他之前,香港《蘋果》已開始使用台灣《蘋果》的文章。

控方問以上信息中張劍虹的角色為何,楊清奇回應指「評論版係《蘋果》最細嘅部門」,只有他與另一名同事工作,即使「一天一版」的工作量已令兩人感到十分吃力,故當張劍虹表示想增加評論版版面,一定要增加人手。楊清奇續指「不過好遺憾啦,張劍虹冇睇過篇文就話有好文章,就要出囉。」至於人手安排則「乜都冇做過嘅後來,一樣係兩個人,一日一個版。」

【10:40】控方展示一封寫於2020年3月20日的信件,發信人自稱「小华」,收信人則寫「智英叔」。信中批評中共做事肆無忌憚,並附上一篇題為〈簡評習近平執政政策的風格〉的文章,冀向評論版投稿。此外信上有一告示貼,寫上「李平,我沒看過他的文章,請過目是否有用。」

楊清奇指,當時黎智英將信及文章一併轉交給他,「因為係老闆轉過嚟,雖然佢話自己冇睇過,但轉交過嚟嘅文章,如果冇問題我一定出」,及後該文章經校對後發表在評論版上。

同樣例子亦包括一封寫於2020年8月15日的信件,收信人是黎智英,信中寫「貴報已不只是一份報紙,而且是追求民主自由、反抗強權的象徵。所有本人和很多港人一樣,成為貴報之『忽然讀者』」。信上有一告示貼,寫上「李平兄 讀者有關評論版意(見),值得參考。」

楊清奇表示,他從黎智英收到該信後,猶豫信中讀者的意見是針對評論版或是副刊,因信中提到副刊作者的名稱。不過,楊清奇將該信刊登於評論版,亦沒有通知黎智英已刊登,因為「佢睇報紙睇得好實,如果有登,佢自己會睇到,唔需要我再報告佢。」

【10:01】開庭。時任《蘋果》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繼續作供,指2021年6月17日張劍虹等高層被捕,同日林文宗在名為「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的Signal群組內,將4名成員移除,僅留下楊清奇、林文宗、馮偉光(筆名盧峯)及中國組主管蔣美紅。由於該群組有自動刪除信息設定,故6月17日的信息已經消失。

明報記者 楊志權、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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