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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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楊清奇:作家人選高層指定「不得不用」 曾要求作家改文章配合立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傳召第三名從犯證人、時任《蘋果》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作供。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26】休庭。

【16:15】控方指於2021年5月25日,羅偉光向楊清奇傳信息指「黎生有來信,想直接給你看看。」楊在庭上指,當時黎在信中提醒員工要小心,但他已忘記信中具體用字,只記得信函由黎親手撰寫。其後控方將一份文件交給楊閱讀,惟楊指該文件並非當時他所讀的信。

【16:00】控方提及2021年4月,楊清奇的電腦內有一份名為〈《蘋果》受壓  微調方向〉的文件。楊解釋,該份文件是關於報館的用字調查,「由於論壇嘅用字唔會修改,要及時同作者溝通。」

控方續展示同月17日至18日,楊分別收到高層指示,稱「黑警等字我們還是不是用較好」、「今起報道不用『武肺』,因此社論也不用,論壇作者自決」;同月21日,張劍虹向楊傳信息,關注一篇社評的用字會否觸犯「國安法」。楊對此表示該社評的用詞的確有扭曲,如「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在香港使用了逾廿年,但社評將其演繹成推翻國家執政黨,實在百口莫辯,故張擔心社評可能觸犯「國安法」,並想楊協助澄清該社評是否在「國安法」生效之前已刊登。

【15:40】 楊清奇提及高橋的文章,指對方談到外國制裁時會形容為「做騷」、「冇咩用」,故楊向高橋指「《蘋果》啲讀者比較認同外國制裁」,最終高橋將制裁屬美國前總統的命令,改寫為制裁是美國對香港人的聲援。楊認為,其觀點與高層及讀者的口味一致。

【15:25】控方展示2020年12月13日張劍虹與楊清奇的信息。

張劍虹:「高橋先生說他在論壇的稿要停嗎?」

楊清奇:「他說要停嗎?未同我講。」

楊指有關例子反映「高層指定作者」的問題,並指他很認真處理作者事宜,但作者一遇上問題便會直接向高層投訴,令楊的角色被動。楊補充,該次事件純屬誤會,稱當時他向作者高橋指讀者不想看他寫歷史,希望他更改主題,但高橋直接向張劍虹「告狀」。

楊又指,當時黎在「飯盒會」上指示他要多找海外作者,張可能覺得楊的進度未如預期,遂推薦高橋,而張本人很重視美國「重返亞洲」的政策,又認為可多寫中日關係,並指示楊將高橋的稿費由1200元加至1600元。楊指高橋是一名日本作者,中文表達能力常有問題,例如當他要表達前總統特朗普時,會將對方翻譯成「已故」總統,令本地記者處理他文稿時「好辛苦,要執清楚」。楊庭上直指「啲作者中文都唔通嘅,但高層指定用(作者),我不得不用。」

【15:17】控方問及自2020年12月黎智英還押後,張劍虹在《蘋果》的角色。楊清奇形容張成為最高負責人,「唔止係經營方面,《蘋果日報》、網上版、英文版,所有出版都係佢監督之下。」

【14:50】 控方展示,黎智英2020年9月14日向楊清奇傳信息指「今日看左丁山專欄講到一位評論員馬鐵穎,說他的中國及日本評論有料到」,希望邀請對方在《蘋果》撰寫文章。楊在庭上表示,不清楚「有料到」的意思,但推測通常是指作者的評論較尖銳,或能夠揭露內幕消息,由於當時黎重視中國內幕,估計或因此認為馬是合適人選。楊續指,由於一定要執行黎的指示,故他向黎稱會聯絡馬。

控方提到另一名專欄作者蔡霞,楊表示當時黎要求他找一些海外作者及不時更替作者名單,及後李推薦蔡霞,並建議黎親見邀請對方為《蘋果》寫文章,可以增加成事的機會。楊補充,蔡霞本來是一名中國內地教授,移居國外後批評中國的人權狀況及關注香港情況。

蔡霞為中共中央黨校退休教授,2020年因發表「有嚴重政治問題和損害國家聲譽的言論」而被開除黨籍及取消退休待遇。

【14:32】開庭。楊清奇供稱,黎智英的專欄文章在不同時期有不同主題,如早前所述於2020年7月「國安法」生效後的文章,又例如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黎生嘅文章好多時都係直接呼籲啲人上街」,因黎的文章向來於星期日刊出,而大規模的遊行示威多於周日發生。楊於同時期亦會撰寫或揀選相同主題的文章,即以鼓勵市民上街遊行為主。

【13:06】午休。

【12:45】控方續指,張劍虹在同一信息提及「按原定方針把關」,楊在庭上回應指《蘋果》沒有明文指示所謂的「原定方針」 ,不過楊留意到黎智英在他個人專欄內多次提及《國安法》,指「從一個編輯角度嚟睇,我覺得有啲標題真係好好,所以印象好深刻」,例如「時間就是武器」及「大時代快將來臨」。

楊續指,「報館內大家都知黎生啲文章係冇人敢改佢」,因此有關文章能夠真實反映黎的觀點與立場,其中關於「制裁」內容,黎認為美國與西方國家針對中國官員的制裁行動不會緩和,因為美國對華政策不會在短時間內逆轉,以及美國制裁對中國經濟影響深遠等。楊遂指,上述提及黎智英的觀點「就係我寫稿、揀稿嘅指引,原定方針就係咁」。

【12:30】 控方指楊早前提及自《國安法》生效後,《蘋果》評論版的寫手及專欄作家數量減少,並展示一則題為〈國安法下唯有擱筆〉的文章,作者是古德明。楊表示,當時明言擱筆的作者只有古德明一人,但評論版的寫手及專欄作家數目的確減少,因為他們均「擔心唔知《國安法》條紅線點樣劃。」

控方展示楊與羅偉光於2020年7月6日就有作者擱筆一事的討論信息:

    羅:「真係唔寫?咁大壓力?我叫同事寫段新聞」

    楊:「都係唔好出新聞,費事嚇親其他作者」

    羅:「唔寫大家都睇到喎。會有些人可以寫,不過唔出名,古德明有名氣些。佢冇停明報。」

楊在庭上指,當時有些作者認為在《蘋果》寫文章的「風險係特別高」,由於本地作者較擔心風險,但海外作者的顧忌相對較低,因此及後黎智英在「飯盒會」指示「搵多啲海外作者」。

此外,同年8月3日張劍虹向楊傳信息指「政府通緝多名海外人士,說他們違反國安法,如果他們來稿,我們也不方便付稿費。」楊解釋,當時張擔心若向被通緝人士付稿費,會被視為支持他們,因此張指示楊向他們表明不付稿費,後來楊再沒收到被通緝人士的來稿。

【12:10】開庭。控方提及時任《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楊清奇形容馮是「比較專業嘅人」,「佢唔會干涉我嘅嘢,我都唔會干涉佢英文版。」楊提及兩人日常合作方法,指他會將評論版的文章「供稿」給馮,文章的選擇及翻譯則由馮負責,又指曾有作者要求「剩係出中文,唔想英文版出」,楊向馮轉達作者的意願。

楊續指由黎舉辦的3次飯局,最初兩次飯局分別談到Twitter及《蘋果》英文版,黎當時指兩者用作擴張他及《蘋果》的影響力,同時吸引美國及國際關注香港的人權狀况。楊又指,其後從《蘋果》英文版的內容可見,「係比較關注香港嘅人權狀況。」

【11:30】早休。

【10:50】控方展示2020年6月4日,黎智英向楊傳信息指「看今年6.4是否有些大陸新聞給我上Twitter。」楊解釋,當天早上黎指示楊搜集與六四相關新聞,其後楊根據指示,找到「抗命軍長遠嘅未留文字」及「天安門死者家屬拜祭」兩則新聞。

控方續展示楊與時任《蘋果》總編輯羅偉光的多段對話信息,提及多名《蘋果》評論版的作者。當信息顯示「林和立」和「夫子」兩人時,控方問及二人身分,楊強調「我覺得兩個作者同案情無關,兩個作者嘅身份同呢個檢控無關,唔需要披露佢哋身份」,並指兩人是較出色的「中國問題專家」,評論較為中立。

信息另顯示,羅託楊找寫手為六四參與者在2020年與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見面一事寫評論,並要求「正面評論此會面與分析」。事後楊找了潘小濤為撰寫評論。

【10:28】 楊續指,同年黎智英在準備撰寫與「國安法」有關的文章時,曾指示楊去搜集中共權鬥的資料,以及向楊問及「最後觸發南韓民主化的運動」,其後楊為黎搜集「南韓光州運動」的資料。

控方續指,在2020年6月12日,楊向黎傳信息指「已找北京高瑜、南方都市報前主筆長平,為英文版撰寫即時評論。」楊解釋,當時黎指示他找人寫中國內情,他遂推薦高瑜及長平,指兩人均屬資深傳媒人及評論較中立,惟黎對人選不太滿意,指「不只要感想,還要有內情」。楊理解黎對人選要求是能寫出中國的內幕,但高瑜及長平只屬評論人,並非內幕知情人士,最後黎無採納楊的意見。

【10:05】開庭。時任《蘋果》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繼續作供。控方展示2020年5月25日,黎智英向楊所傳信息,指黎將支付一萬元作為「Twitter報酬」。楊解釋,當時兩人有討論供稿報酬,從信息可見黎打算每月向他支付一萬元作為供稿報酬,但後來黎「一分錢都冇畀過嘅。」楊補充,他作為全職員工,不論黎有否支付額外報酬,他都要執行黎的指示。

信息顯示,同日楊回覆黎智英:

「卑職自當盡力,共擔輿論之責。」

控方問黎的Twitter是否與輿論有關,楊表示「黎生之前講咗,開Twitter係為咗加強佢自己同《蘋果日報》嘅影響力」,認為此舉能影響公眾輿論,故他為黎供稿屬「共擔輿論之責」。

明報記者 楊志權、湯璧瑜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黎智英案 港區國安法 法庭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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